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考试 > 汉语水平考试
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简介
2004-11-18    

字体大小:

  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1号令发布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成立。该规定的内容是:“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称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全权领导汉语水平考试,并颁发《汉语水平证书》。”

  历届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2年4月-- )

  主 任:章新胜(教育部副部长)

  副主任:严美华(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田小刚(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

  委 员:曲德林(北京语言大学校长)

  吴志攀(北京大学副校长)

  冯 俊(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孙莱祥(复旦大学副校长)

  谭晶华(上海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陈 宏(南开大学副校长)

  李宇明(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

  应书增(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

  (1997-2002)

  主 任:韦 钰(教育部副部长)

  副主任:杨庆华(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校长、国家汉办主任)

  曹国兴(原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现任驻法使馆教育参赞)

  赵永魁(国家汉办常务副主任)

  委 员:傅永和(国家语委副主任)

  杨学为(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

  何芳川(北京大学副校长)

  周建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施岳群(复旦大学副校长)

  程津培(南开大学副校长)

  谭晶华(上海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崔永华(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副校长)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