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称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
科学学位研究生能否报考医师资格仍无确切说法
在3月15日截止的执业医师考试报名中,很多地方设置了这样一个门槛:“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而这一点并未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中明确提及,由此引发不少本科非临床医学的科学学位研究生的质疑。3月23日,中国青年报对此进行了报道,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24日11时45分,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分别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题为“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的最新信息。该信息称:“近日,有考生询问有关医学研究生报考医师资格事宜。卫生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明确表示,对于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研究生,其报考条件仍执行原有规定,并已通知各地。”
这是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医师报考政策是否调整”一事作出的首次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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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生的报考仍按2006年版规定
这则“报考条件不变”的信息在星期六发出后,一些非临床医学的科学学位研究生心里一直悬着的石头落了下来,因为在他们看来,“可以继续报考了”。
但也有学生表示不解:“其报考条件仍执行原有规定,并已通知各地”中提到的“原有规定”是哪一条规定并未明确说明。
今天下午,本报记者致电卫生部医政司,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占线或无人接听状态。
一名山西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发给记者一份其在今天中午12时左右与卫生部医政司一名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录音中,这名学生问:“执行原有规定中的‘原有规定’是哪个规定,是(20)06版的还是(20)12版的?”
“(20)12版的就没出。”工作人员答。
“就是说,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
“对。”
这名学生继续问:“就是说我们工作一年的,即便是跨专业(记者注:本科非临床专业)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也有资格报考?”
“因为有些情况我也不了解,只要符合(20)06版的条件就可以,好吧?”这位工作人员说。
“按照去年的那样子就可以是吧?”
“是的。”
随后,记者联系上安徽医科大学、四川北川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等多名于今天中午询问卫生部医政司的学生,从他们向记者提供的录音中,可以听到类似的答复,“通知上所提到的‘原有规定’即2006年版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但是当问及按照原有规定,本科非临床专业的科学学位研究生是否可以报考时,工作人员答:“原有规定有很多,对研究生的种类也有很多,我没法回答,但是如果符合(20)06年的规定就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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