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考试录取改革迈出了第一步。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在保持现行普通高考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开展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方案分为初中起点、高中阶段起点和专科起点三个层级。此次改革试点最大的亮点就是,扩大学校招生录取的自主权。今后,将依据国家高考改革方案做相应调整。
1
初中起点考试招生办法
初中毕业可上高职
初中起点考试招生分两类。一类是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合作,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通过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职院校考试或测试招生。实行3、2分段培养模式。另一类是高职院校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通过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职院校考试或测试招生,实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
招生专业以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具体考试招生办法按照原政策执行。
2
高中阶段起点考试招生办法
自招录取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
A。高中阶段起点考试招生分两类。一类是高职院校面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考试招生。从2014年开始,对口升学考试中职升高职部分也采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模式。高职院校可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考试或测试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试点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试点高校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试点范围:
今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2014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B。另一类是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应历届毕业生开展对口考试招生。由本科高校自主或联合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招生录取:
招生对象包括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考试采取考生自愿报名、高校联合自主考试招生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技能。2014年起,高校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不再实行一年预科制。
鼓励政策:
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获得由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