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省级政策法规 > 辽宁
教育厅、财政厅、省计委关于做好2002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3日)
2006-03-20    

字体大小:

2001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投入大量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和“中小学危房改造”两项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一年来,经各市、县有关部门及基层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 力,共撤并初中82所、小学1289所、教学点320个,近13万名学生转入新的学校上学;新建和维修中小学危房7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达53150万元(其中布局调整5700万元,中小学危房改造37450万元)。通过以上“工程”建设,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育结构布局得到初步优化,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一大批危房被拆除重建,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为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巩固了我省的“普九”成果,使“工程”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

尽管如此,经我们调查了解和基层反映,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很多不应出现的问题。有的地区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有的地区工程进度缓慢,配套资金严重短缺,“等、靠、要”的思想严重;有的地区至今没有把中央和省拨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没有及时下拨或出现上、下级财政预算指标相抵现象,基层学校项目完工却迟迟不能结算工程款,出现了新的“打白条”现象。以上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顺利开展,降低了各级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挫伤了乡、村两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中央和省对此项工作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保证完成2002年的工作规划目标,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辽政办发[2001]35号和47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力度,把这项被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绝不允许发生新的校舍倒塌事故或群众上访事件。

三、利用当前有利的施工季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危房工程建设进度。至今没有开工的项目要立即开工,中央和省资金补助项目在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必须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他项目也力争做到当年施工,当年投入使用,不能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

四、结合当前合乡并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在吸取上一年调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成熟一个,调整一个,不搞“一刀切”。在调整的过程中,达到优化教育资源、减轻农民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五、加强“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必须限期得到纠正。资金必须集中在县(市、区)级管理,不得将专项资金指标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要保证“工程”按进度直接拨款。2001年国家和省已经下拨的专项资金,各市财政部门必须尽快下拨到县(市)级专户。各市(县)必须根据省里规定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对继续占用“工程”专项资金、继续进行县、乡(镇)指标结算的,市、县配套资金不能落实的,或在资金使用、“工程”进度上虚报瞒报的市,省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并停止下拨今年的专项经费。

六、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工作中的协商和通报。强化各部门对“工程”的各项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今年,是“工程”建设关键的一年,省有关部门将对各市、县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市、县和个人,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公开表彰。反之,则公开通报批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或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与省有关部门联系,以得到解决和推广。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