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社区教育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民众教育”的社区教育。实行这一类型社区教育的国家主要是北欧各国,如丹麦、瑞典、挪威、芬兰等。这一类型社区教育的主要特点是以各级各类民众学校为教育载体,紧密联系地方和社区,强调面向社区内的所有成年人,以体现福利国家的特征,所以这一模式有往往被人称为社区成人教育的“斯堪的纳维亚模式”。
二、“社区教育”的社区教育。这种类型的社区教育以日本为代表,日本把社区教育定义为“《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教育活动之外,以社会全体成员为对象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日本以公民馆为主要载体。
三、非正规的社会教育服务的社区教育。这种类型的社区教育以美国为代表,在美国,社区教育一般被认为是为整个社区各种年龄、各种职业、各种类型居民所提供的非正规的教育服务。美国实施社区教育的主要基地是社区学院,社区学院的形式是美国社区教育的主要形式。同属这一类型的国家还有英国等。
概括起来,国外开展社区教育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是:一、设置专门的社区教育基地,如美英的社区学院,北欧各国的民众学校,日本的公民馆,新加坡的社区中心等等。这些类型的社区教育基地是实施社区教育的主要途径。二、普通学校承担部分社区教育的职能,教育向社会开放。三、利用社区内的公共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以及广播电视等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这些设施向教育开放。四、实施有关社区教育的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社区教育的责、权、利等等。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