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宣布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在知识分子中进行思想与政治教育,有计划、有步聚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
1950年 颁布中学教学计划
8月1日,教育部颁布新中国第一个《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
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这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
12月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式成立。
1951年 颁布第一个学制
10月1日,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它以法令形式确立和充分保障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明确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
1952年 教职工公费医疗
6月27日,政务院发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的指示。指示规定,从本年季起,全国各级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从1953年春季起,高等学校的学生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
7月8日,政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高、中等学校学生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此前该制度已在一些地区公立学校实行。
1954年 知识分子上山下乡掀起第一次高潮
5月24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为此,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此后,许多城镇高小、初中毕业生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形成知识分子青年上山下乡第一次高潮。
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教育权利;对从事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960年 学制改革
4月9日,陆定一在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教学必须改革》的发言,提出在中小学教学改革中应“适应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此后,全国各地开始较大规模的学制改革试验。
11月24日——12月12日,中共中央文教小组召开全国文教工作会议。会后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196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教育工作安排的报告》。次年2月7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批示提出,当前文教工作必须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由此,教育系统开始进行教育事业和教育政策的调整、整顿。
1965年 教育半工(耕)半读
3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农村半农半读教育会议,10月召开全国城市半工半读教育会议,12月召开全国并工(农)半读高等教育会议。由此,全国再次掀起试行两种教育制度,大办半工半读学校的热潮。此前,11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江苏省委《关于发展半工(耕)半读教育制度的规划(草案)》,中央批示:半工(耕)半读学校是我们今后教育发展的方向。
1966年 文化大革命
6月1日,经毛泽东批准,新华社播发北京大学聂元梓等7人攻击学校党委和北京市委的一张大字报。同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从此“文化大革命”席卷全国。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首次接见全国各地来北京进行串联的红卫兵和学校师生。至11月26日,共8次接见红卫兵和学生教师共1100万人。此时全国学校已完全停课,广大学校师生卷入全国大串联从而造成了社会大动乱。
1968年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2月22日,《人民日报》在一篇报道中引述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从此,全国各地城镇出现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热潮。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有1600多万人。
1970年 高考废除
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废除招生考试制度,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招收工农学员。从此高等学校开始招生复课。
7月,国务院科教组成立并开始办公。
1971年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
10月29日,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执行局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利的决议。1978年10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正式成立。
1975年 整顿教育工作开始
5月——10月,教育部部长周荣鑫根据毛泽东、周恩来和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开始积极整顿教育工作,力争使教育战线上的混乱局面有所扭转。
12月2日,《红旗》杂志发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的文章:《教育革命的方向不容篡改》。12月4日,《人民日报》和其他报刊予以转载。本文是“四人帮”搞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大进攻信号”。
1976年 粉碎四人帮
2月6日,《人民日报》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继续和深入》为题,发表了关于清华大学“教育大辩论”的情况报道。在此前后,北京、上海、辽宁等地的学校相继开展“教育大辩论”,掀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浪潮。但它遭到多数师生的抵制。
10月,“四人帮”被粉碎。各地学校师生与全国人民一起举行集会、游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胜利。
1977年 高考恢复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此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11月3日,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出《关于1977年招收研究生的通知》。“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中断的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从此开始恢复。
1978年 教育督导制度恢复
年初,根据邓小平指示,教育部成立巡视室,标志着我国督导制度的恢复。
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讲话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我们要全面地正确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方向,真正搞好教育改革,使教育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和提高。
8月26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以后又相继发布了《高等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成为新时期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980年 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2月12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委据此制定了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系列规章制度。此后,我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不断扩大。
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在80年代全国应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而普及初中教育。
1985年 第一个教师节
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6月18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教委成立后教育部即予撤销。
1986年 开始实行义务教育
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9月25日,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培养“四有”新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根本任务。
1998年 建立终生教育体系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999年 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计划
2月24日,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于1998年10月28日由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这是跨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施工蓝图,明确提出了2000年至2010年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
2001年 印发关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
2005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新修订
3月29日,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依据《规定》,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对考试作弊者可以开除学籍;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11月10日,我国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聚焦农村教育,宣布5年后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2015年全国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2006年 《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新修订颁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法制轨道: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新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这是《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也是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
2007年 高校学生计划生育意见出台
8月3日,我国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2008年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从当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这项政策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名学生。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后,对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009年 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高校毕业生政策体系。
2010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实施
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十条举措。
新世纪来首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实施,绘就了国家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
2011年 全面实现“两基”
教育部与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两基”。
2012年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务院召开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下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等四部委下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公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2013年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发布
8月11日,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部全国性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4年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9月3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事项。9月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据新华网、人民网、教育部网站数据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