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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畅谈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2004-03-09    记者 范绪锋 唐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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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此都会记忆犹新:去年9月,温家宝总理曾专程走访一所打工子弟学校,并在黑板上写下了“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几个大字。

  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问题越来越为全社会所关注。今年“两会”上,这一问题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热烈讨论。

  保障“流动花朵”教育平等权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郑惠强在接受采访时格外兴奋:“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讲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问题,让我们感到高兴和欣慰!”

  去年“两会”上,郑惠强提出了一份“关于让流动人口子女享受教育平等权利的建议”,呼吁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他说,随着大量农民向城市的转移,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已成为中国近1亿民工的一大心病。“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得到保证,所有在城市中合法居留的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郑惠强说,这不仅涉及数百万“祖国花朵”的教育平等权,还涉及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而延续数十年的按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做法,既不利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也给他们的父母进城务工加了一道“紧箍咒”。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往往要支付比城市孩子更高的学费,因为中国的各个地方学校由地方政府负担,而没有城市户口的民工子女将无法享受教育方面的补贴。

  后来的一切让许多代表、委员跟郑惠强一样感到欣慰。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由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

  越来越多的城市给予了外来打工者“市民”待遇,积极解决他们的子女就学问题。据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一份调查显示,民工子女普遍认为,北京的学校无论在环境与教学质量、老师及同学关系方面,都比老家的条件好,甚至连简陋的打工子弟学校都比老家的好。

  采取积极措施满足民工子女读书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南京外国语学校教师朱善萍,曾深入南京建邺区的一所民工子弟学校,与师生代表进行了交流。学校办学情况令她很受鼓舞。她希望,有条件的城市应该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工子女读书需求。她建议:首先,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除了现有的公办学校继续接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外,应充分利用布局调整中闲置的公办学校的校舍创办民工子弟学校;其次,对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鼓励学校最大限度地接纳农民工子女;对信誉度好、办学质量有保证的民工子弟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学校还可以把置换下来的课桌椅、办公设施、教学仪器等赠送给民工子弟学校,从多方面帮助和扶持民工子弟学校。此外,要加大对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检测、学生安全、教研活动、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益。

  把农民工子女就学写进义务教育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洪宇说,义务教育法规定,学龄人口上学是户籍所在地而非流入地负责。流入地目前承担了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责任,但现在法律对此规定是不明确的,需要对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重新解释,否则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问题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此外,相应的财权应当明确交给流入地,实行财政转移支付。

  全国人大代表华岩等3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内容的议案”。议案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加快,义务教育法中的不少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成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一大障碍,致使农民工子女难以进入流入地的公办学校,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建议修改现行的义务教育法,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内容,保证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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