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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义务教育法:风急帆满正当时
2005-03-14    记者 周飞 范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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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两会”教育专题:教育公平、质量与效率

   记者从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获悉,截至3月10日中午12时,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991件。教育类议案中,修改《义务教育法》是最受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大会议案摘报显示,约有700余名代表提交了20多件议案,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而本届大会的“一号议案”,就是由江苏高允连等32名代表提交的《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

  让我们近距离扫描这些议案中的热点问题——

  热点一:建立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是关系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大关键。在本次大会上,代表们关注最多的就是这一问题。厉志海代表细数了当前义务教育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面临着一系列困难:教育总体投入不足,学校基础设施难以改善;公用经费得不到保障,学校教学活动难以正常运转;教育投入机制不完善,政府责任不明确。侯自新代表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义务教育法》所涉及的政府拨款、教育集资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科学规范中央、省、市、县、乡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魏民洲代表进一步提出,要建立五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明确规定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审计制度,规定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和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制度。几乎所有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都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热点二:关注困难群体 保障受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制定至今已近20年,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教育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使《义务教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需要。比如,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就是代表们关注的又一热点。程立新代表对记者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给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的就学带来许多问题。一方面,在中西部地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入学及监护问题凸显,一些孩子因无人监管而辍学,甚至流落街头、遭人拐骗。另一方面,在城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难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有些地方虽有打工子弟学校,但条件简陋;有些地方借读费太高,远在农民工的承受能力之上。现行《义务教育法》在制定时没能预见这一问题,因此建议在《义务教育法》中增加相关的法律内容。刘岩、熊光林等代表也分别提交议案,建议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家庭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作出法律规定,明确城市政府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法律责任。

  热点三:加强统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创造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就学环境,是许多代表的共同心声。范谊代表提出,中央和省级政府要统筹义务教育发展问题,修改《义务教育法》要体现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首先,义务教育经费要由省级财政统筹,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投入保障,县级财政统筹能力太弱;其次,在教师待遇上,必须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参照公务员标准,首先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法律中予以明确。此外,中央政府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制定最低标准,以法律的形式要求任何一个地方的中小学不得低于这个标准。教育均衡化发展,解决城乡差别最为迫切;另外,还要关注区域内部教育资源的均衡、教育理念与思想的均衡、教育内容以及学科的均衡等。程立新代表也提出,为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建议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由国家或省统筹,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并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比例。

【背景资料】今年将修改审议《义务教育法》

  修改《义务教育法》,是全国人大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之一

  据悉,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即将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义务教育法方面议案的议案以及议案转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征求意见,并就修订《义务教育法》积极开展工作,包括组织专题调研、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等活动。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研究了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的答复意见,对议案进行了审议。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义务教育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现行的《义务教育法》有些规定已明显不适应当前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和义务教育“一费制”之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使本来经费不足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从法律上保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尤其是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推进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普九”的进程,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平等、均衡发展,已成为非常迫切的问题。因此,修订《义务教育法》是十分必要和急需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工作列入本届立法规划,教育部按照国务院的工作安排已将《义务教育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征求各地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的意见,对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加快法律修订案的起草工作,早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链接】聚焦教育类议案

  聚焦一:制定国家考试法

  维护考试的尊严和权威、公平和正义是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参加考试者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严惩社会不法分子和考试作弊者,让司法介入考试作弊行为,对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诚信体系,为国家选贤任能营造良好社会局面有着重要意义。郭泽深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考试法,把考试纳入法制化轨道。郑粉莉等30名代表、瞿钧等31名代表、周晓光等30名代表、徐景龙等36名代表、李邦良等31名代表、姜彦秋等30名代表也提出相关议案。

  聚焦二:制定学前教育法

  庞丽娟等76名代表提出,学前教育对个体认识、情感、性格、行为和习惯等各方面健康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学前教育对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严重滑坡,显现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的地位、性质和相关扶持政策。夏之宁等31名代表、万学文等31名代表、何志敏等32名代表提出了相关议案。

  聚焦三:修改《职业教育法》

  随着形势的发展,《职业教育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汪惠芳等30名代表建议,尽快修改完善《职业教育法》,重点增加有关农民职业教育的内容,建立与完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明确农民职业教育实施的具体措施,明确农民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夏士林等30名代表、沈爱琴等32名代表也提出了相关议案。

  聚焦四:制定校园安全法

  欧可平等32名代表在议案中说,近年来,校园内学生伤害事故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学校发生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而目前尚未有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方面的专项法律。建议制定学校安全法,确保校园学生安全和教学秩序。张明梁等37名代表、瞿钧等31名代表提出相关议案。

  聚焦五:制定学校法

  瞿钧等31名代表提出,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政府与学校权责、法律地位等方面已表现出诸多的不适应,政府管理教育表现出“越位”、“错位”、“缺位”,管理方式单一,职权交叉等现象,急需通过国家法律明确政府管理学校的职责,学校的法律性质、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给政府和学校以重新定位,需要制定学校法。孙鹤娟等31名代表、田继万等37名代表提出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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