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总方针;
1952年4月,教育部成立民族教育司;
1955年6月,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
1956年6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讨论研究了民族教育12年发展规划;
1962年8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试办少数民族班的通知》出台;
1981年2月,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新形势下民族教育的方针和任务;
1991年1月,中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大学生。朝鲜、达斡尔、锡伯等9个少数民族每万人中大、中、小学等各种文化程度平均数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1992年,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
1996年9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省中小学开展民族常识教育活动试点的实施意见》;
1997年3月,中央和地方投资2.26亿元,在西藏69个县建成157所标准化项目学校;
1998年,我国人口较少的赫哲族和裕固族,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并通过国家验收;
1999年10月,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国家民委教育司在湖北召开民族地区“两基”工作研讨会;
2000年7月,国家民委、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从2000年起,北京、上海、天津等12个城市开设新疆高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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