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41名上海市教委机关职能部门和区县教育局负责人来到华东政法学院,成为“教育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班”的首批学员,他们将以封闭式培训的方式集中接受教育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还将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实务性研讨。
此次培训的授课教师以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为主,并邀请法院资深法官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课程内容将紧密结合教育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实际问题,以法律原理为基础,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教育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研判各种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为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相关措施,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提供参考意见。
据统计,仅今年以来上海市教委受理、办理的各类申诉、复议、讼诉案件达20余起,各类信访件近8000件。这些都说明随着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社会和市民对教育事业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教育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在日益增多,也对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市教委主任张伟江告诉记者,以往教育行政机关处理问题时往往会出现八个“不”,即对政策不清楚;对问题不警觉;不善于处理事件;不能依法办事;对违规现象不能主动采取行动;处理时不严格;不敢追究责任和出现问题不在乎。
据悉,通过对学员的培训和提高,努力避免目前教育行政事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偏颇,法定程序不够规范,超用、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提高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今后,这样的研讨班还将继续举办下去,力求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