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集细则出炉 形象气质好报考女兵加分
11月1日至6日报名 身高体重有严格限制,录取采用打分制度
昨日,记者从省军区征兵办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冬季我省采取面向社会普遍报名方式征集女兵,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6日,报名地点为各市征兵办公室(详见各市公告)。咨询电话:0551-3430056、4361074。
具体细则如下:
1.征集对象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2.报名条件
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身高减去110)的15%。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左眼裸视不低于4.5、右眼裸视不低于4.7;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左眼裸视不低于4.5、右眼裸视不低于4.6。
3.报名办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4.征集程序与考查评定
女兵征集,按照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考查评定、政治审查、审定新兵、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办理入伍手续的程序进行。对体检合格的女青年,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查评定。
1、是身体素质评定。基础分7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身高合格值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2、是学历评定。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3、是面试考查。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现场公布。面试考查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4、是综合评定。将体检合格女青年的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5.优先征集
烈士的子女、同胞姐妹和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王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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