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刚走出校园不久的大学生,利用谙熟招生中介情况,导演招生骗局诈得钱财12.4万元,最终一一获刑。9日,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通报了此案的详情。警方提醒,招生骗子无孔不入,切莫迷信潜规则。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是武汉某大学的自考班肄业生,走出校园后在武汉市某培训学校从事招生工作。2008年,该培训学校与南湖附近某高校签订协议,负责该校部分自考招生,根据协议,培训学校租用学校办公楼,招生人员李某、张某在该校内办公。
2008年6月,李某提出办某大学艺术本科特色班的想法,并邀约张某向特色班送学生,两人一拍即合。
两人随即联系同行周某等人,并将入学须知、致家长的一封信、报到卡等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周某。随后,周某化名“王博”在互联网上通过QQ群发布招生信息。称自己有路子,学生先以自考生的名义就读该大学艺术本科特色班,次年再参加已安排好的中职升高职的考试或者艺术高考,即可获得统招大学本科学籍,果然引来一些考生、招生中介的兴趣。
通过熟人介绍,受害人赵某父子得悉这个门路,2008年8月16日,他们特地来到武汉,与周某见面。李某开车接送,周某谎称李某是该大学某领导的亲戚,随后李某将人带至学校文科楼八楼办公室。在学术报告厅内见到张某,张某谎称自己是该校某部门主任。见他们都是“有背景的人”,且又在校内办公,求学心切赵某父子信以为真,当天将35000元现金交给周某,请他帮忙。
9月初,见儿子已在学校正式上课,赵某满心欢喜回家去了。只待次年考试转正。不料到2008年底,周某消失了。直到2009年4月,如梦初醒的赵某连同一起受骗的3名家长到学校反映情况,才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艺术本科特色班。
在文保分局南湖派出所的缜密侦查之下,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周某抓获,除李某外,张某、周某都是大学刚毕业不久。今年年初,三人分别被洪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2~3年缓刑。
警方提醒
如何甄别招生骗局?
警方教您四招:
1.不要相信中介所谓的“有关系,能搞定”的谎言。亲朋好友的介绍也要正确对待,切实搞清相关政策,高考招生统一实行网上录取、不经过招生部门备案不可能取得学籍,不存在计划外指标。弄清楚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的区别。
2.各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都是通过邮政部门邮寄的形式发给考生,绝对不会由个人和中介转交。
3.如果收到通知书请详细询问学校招办,以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本地的考生可以实地到学校查证)。
4.全日制本科生以及自考生、成教生、网络生除了由物价部门规定的书本费、学费、住宿费外,学校不会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崔梦欣 秦千桥 黄杉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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