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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禁烟令” 全国各类学校全面禁烟
2010-08-1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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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今日在杭州召开的中国青少年控烟学术研讨会。教育部及卫生部官员对7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无烟学校参考标准》(以下简称《参考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全国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高等学校都在要求之列。来自教育、卫生领域的有关领导及专家等180余人就青少年控烟问题进行了研讨。

  就为何制定《意见》和《参考标准》问题,教育部体卫艺术司廖文科副司长说,颁发《意见》和《参考标准》就是为了创建无烟环境,保护学生健康。创建无烟校园是防止青少年成为新烟民的关键。学校是教学育人的重要场所,身教重于言教,老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将起到表率作用。《意见》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也应全面禁烟,以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免受二手烟危害。此外,《意见》还规定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卫生部妇社司健教处李新华处长表示《意见》和《标准》的出台表明教育部和卫生部对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的关心和对学校控烟工作的重视,但全面实现学校室内无烟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需要学校的积极参与和教育、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

  与会代表对《意见》和《标准》的出台纷纷表示欢迎。北京大学医学部的丁磊副教授介绍,根据在医学院校的调查,多数学校虽已有禁烟规定,但执行不理想,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与卫生部共同发布的《意见》和《标准》提供指导意见,将会大大有助于推动学校加强无烟环境建设。

  根据2008年中国控烟报告,我国现有13-18岁青少年1.3亿,约半数的青少年遭受二手烟危害,青少年现在吸烟者约1500万,尝试吸烟者大约4000万。这一趋势正逐年上升,而青少年吸烟年龄却逐年降低。科学证实吸烟及被动吸烟能提高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发病率。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器官系统都尚未成熟,对毒物危害敏感,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吸烟与被动吸烟对青少年有着更大的危害性,需要采取综合措施,预防青少年遭受烟草的危害。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许桂华常务副会长指出,诱惑青少年吸烟的主要因素是教师的吸烟行为、影视剧中演艺名人的吸烟镜头、烟草广告、烟草制品的轻易可得及同伴的相互影响等。教育部、卫生部联合签发的《意见》和《标准》是我国青少年控烟的里程碑,对推动无烟校园的创建,让青少年了解吸烟危害并远离烟草都有重要作用。

(记者 王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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