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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捐款别变成“道德要挟”?
2011-08-25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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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作者 李法明

  近日,广东紫金县古竹中学的贫困生向媒体投诉称,学校上学期末发给他们的贫困生补助金“缩水”了,原本300元的补助金,到手后只有250元,剩下的50元“被捐给学校修篮球场”。记者日前前往采访,古竹中学回应称,学校是口头倡议学生捐款,并非强制。

  不难看出,所谓的“提倡捐款”背后隐藏着多少强制和胁迫。其实,我们不反对那些真正发自内心的捐款,也没有理由反对“捐资助教”,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我们看到的太多的捐款是被强迫的。

  什么叫捐款?既然是捐,就表现在自愿的原则上。易言之,捐款是爱心自觉,而不是道德要挟,一旦要挟就会让爱心变味。然而,明则是自愿捐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演变成含有强制色彩的成份。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现在的学生是 “弱势群体”,许多学生的切身利益掌握在强势的教育管理者手里。面对这样的现状,大多数学生却又敢怒不敢言。有人说,如果学生们联合起来,一起向那些对学生乱伸手的行为抗议时,这些违规行为可能会有所收敛或规范。但问题是,在强权的模式下,在没有相关权益保障的形势下,没有人敢出头,要知道,学生终究是要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学习的,这也许正是这种现象得不到遏止的原因所在。

  心理学家威廉杰姆士说:“人类所有的情结中,最强烈的莫过于被人重视。”对学生而言,他们渴望社会的关注,更渴望能得到教育者的公正待遇。他们享有每个人都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如尊严、人格、人身、名誉等权利。这就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校后勤人员等教育领域的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都必须要尊重学生的尊严、人格和名誉,要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这是学生作为一个人发展的必要的条件。因此,教育主管部门要懂得善待学生,学会善待学生,做学生喜欢的守护神,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安心学习,才能茁壮成长。如此,学生才能真切感受到人性化的关怀。不可否认,引导学生奉献爱心没有错,但学校在处理这些事情上,也应该注意一下方法、方式,而不是粗暴地强制。

  目前最为紧迫的是,如何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不要让学生沦为卑贱的“一地鸡毛”。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是学生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更重要的则是,规范教育者的各种行为,斩断那些伸向学生伸出的“黑手”,加大对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调查以及惩处力度,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那种固守以往“学校说了算”的霸王习气, “视学生为私产”的观念和做法,是到该抛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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