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贷款总额已达133亿元。对于负债,政府不会全买单,将主要由高校负责偿还。湖北省出台《关于减轻湖北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昨日(8月28日)记者在湖北省政府官方网站检索见到了这份名为“鄂政办发〔2011〕79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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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2009年8月底经审计认定的全省地方高校贷款余额133亿元(其中市州所属高校20亿元)。高校负债发展,被认为是高校扩招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近年随着还贷高峰到来,部分高校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增大,债务风险日渐显现。
湖北地方高校是指省教育厅、省直部门及市、州政府所属的公办普通本专科高校,不包括教育部和其他部委设置在湖北省的高校。业内人士称,如果加上部委所属高校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湖北地区高校负债额远远高于133亿元。
武汉工程大学高教专家分析,湖北地方高校负债,扩招是直接诱因。另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控制,为地方高校负债问题埋下了伏笔”;政府投入不足、校园建设上不切实际地贪大求全等,也是负债的重要原因。
湖北某高校负责人表示,“没有还本准备的学校不在少数”。
针对债务,湖北省提出凡建有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其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须在2012年底以前通过“招、拍、挂”或者政府收购储备等方式进行处置,所得资金原则上用于偿还债务。对贷款余额不减反增的高校,将调减该校招生计划,暂停该校硕士、博士点审核,暂停学校升格、更名审核。今后,未经批准擅自新建项目而举债的高校,除终止其财政拨款外,还将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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