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626家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
本报北京7月16日讯(记者 焦新)经过有关行业专家论证,教育部等23个部门近日决定批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626家企事业单位为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
2010年6月,教育部正式启动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在企业联合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是卓越计划的重大改革举措。高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卓越计划,此前已有194所高校和980家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了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通知指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要由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担任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共建高校协助管理。要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工程实践教学运行、学生安全管理、生活保障等有关规章制度。要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真实的工程环境,组织现场授课,学习新技术新装备,组织实训实习,参与研发工作,以企业问题做毕业设计。
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中心的指导教师队伍。中心应向其他高校开放,根据企业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中心学习。高校在组织学生进入中心学习前,要由高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联合培养协议,规定学生在中心学习期间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通知要求,批准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单位,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做好建设与运行工作。经过两年建设期后,由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组织验收。(名单见教育部网站)
《中国教育报》2012年7月1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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