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教育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2003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农村教育发展薄弱问题。
■2004年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正式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5年
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6年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
■2007年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所确定目标如期实现。
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98%。“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实现了对全国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的全面覆盖。
■2008年
国务院决定,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2009年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高校毕业生政策体系。
■2010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十条举措。
新世纪来首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实施,绘就了国家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
■2011年
教育部与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两基”。
■2012年
国务院召开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下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等四部委下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公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