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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外人才引进 可补助200至500万元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  2011-06-02  字体:  

  每位海外引进人才,福建省将给予200万元补助。1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除了重金补助,福建省还为高层次的创业创新人才提供“一站式全程式保姆式”的服务。

  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规定》明确了福建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创业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政府将在资金补助、工作场所、创业投资、税收、职称、科技项目申请等诸多方面给予照顾。

  按照规定,省政府给予每个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或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其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视同省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层次人才落户到园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可给予创业投资,其符合条件的产品,政府采购时优先考虑。

  同时,引进人才认定后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额奖励返还。高层次人才可担任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事)业中高级管理职务;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不受单位编制、岗位限制;并可按其业绩和能力,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可申请省级科技项目,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在闽开展科学研究。

  优先安排住房办社保

  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安排,政府还将在生活上给予高层次人才无微不至的照顾,帮助解决住房、子女就学、家属工作等各种难题,免除其后顾之忧。

  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其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学手续;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 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而在闽创业或工作期间,引进的海外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引进的国内人才享受省内相当条件人员同等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用人单位将按规定为其缴交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另外,引进人才认定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予以税前扣除。另外,对于引进的海外人才的出入境需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给予各方面的便利,限时办结相关手续。

  创新团队最高给500万元经费

  除了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服务,福建省还对引进创新团队和台湾专家予以奖励。

  其中,承担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省政府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福建省进行产业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省政府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配套经费。福建省还将设立闽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闽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为确保服务效率,福建省专门设立了引进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设立“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在各设区市人事部门引进人才专门服务机构设立“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安排服务专员负责为所属区域引进人才协调办理资金补助、税收返还、落户、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医疗、申请科技项目、居住和出入境等24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和落实政策,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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