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日前针对有关具体情况,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在该网上注册和签订就业协议,以及报到落户、提档等事宜作出一系列具体提醒。
——毕业生和青岛市用人单位须在“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山东省内院校毕业生须登录该网,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条目注册;山东省外高校毕业生须登陆该网选择“省外院校毕业生”条目注册。各类用人单位在该网注册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机关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企业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须在该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山东省内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投到该网接收单位收件箱内,用人单位网上将毕业生简历放入人才储备库后,与毕业生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经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外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由用人单位在网上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经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签订由学校发的书面协议。
——关于提档。如果要了解档案到档情况,已落实接收单位学生的档案,可直接到就业单位查询;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查询档案请拨打“0532-1607002”查询。如果要提档,提档人员须持“提档证明信”、“报到证”、“毕业生身份证”、“提档人员身份证”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提取档案;提档人员将所提档案转到档案接收单位后,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并加盖公章后送回。已考研或专升本的,需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开具的提档证明信。
——关于报到落户程序。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青岛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要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服务,市及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全力发挥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提高办事效率、动态信息交流等方面优势,按照网上办公流程做好毕业生接收、派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毕业生供求双方的成本。同时吁请: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登记毕业生需求信息,严格按照接收程序接收毕业生,并遵守有关规定,保障毕业生的正常流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扣留毕业生的档案和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改派及返回原籍等手续,必须通过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由此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方便毕业生到青岛市求职就业。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