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作出规定:各学校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年教学计划,保证每周都有一节交通安全课,并组织、动员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2次的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
在日前召开的河北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会上,河北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学校必须把学生的交通安全行为与德育法制教育相结合,列入日常操评考核内容。中小学校普遍建立交通安全“双辅导员”制,有专门的交警作为校外辅导员,有专门的教师作为学校、班级的交通安全辅导员。
各市要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学校、班级五级交通安全辅导员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交通安全辅导体系。各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备有相关的学习、宣传、教育材料,向学生开放。同时,在学生上下学通道、家长等候区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明显位置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橱窗和标语;每个教室内有“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和“做文明小使者”的关爱性永久固定标语。班会中要增加交通安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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