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印发《深化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助力全省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明确四大核心工作任务与四项组织保障举措。文件全文及政策要点一起来看——
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深化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助力全省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
豫教资保〔2026〕8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资源保障、装备、电教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数字化发展,激发大数据在日常教学中精准效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以及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5〕21 号)文件精神,现就持续深入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十五五”时期规划部署,清醒认识现代化河南建设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为抓手,纵深推进基础教育向数字化全面转型,通过课题研究、平台应用、数据教学等方式,以智赋能培育教育教学新生态,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工作在全省中小学的广泛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测评效率,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提升广大师生的数字素养,为各地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应用研究。在前期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大数据在基础教育学科质量测评中的深化应用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丰富和发展大数据测评在实际教学领域的应用理论,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为教学领域的研究提供新视角和方法论,推动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应用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二)应用推广。持续加强推广力度,在全省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要注重过程性数字化意识的培养,持续强化推广应用和服务保障。在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区/校,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入校培训与研讨、组织交流活动等,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辐射效应,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应用模式,推动大数据测评在全省的规模化应用,赋能我省学业质量评价改革,实现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诊改提质。
(三)平台应用。引导学校、教师用好大数据平台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优化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强化结果应用,细化过程应用,建立健全测评结果反馈机制,充分利用智能批阅模型,构建基于基础教育大数据的教育评价体系,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的全面客观评价,加强过程性与增值性评价,指导教师利用阶段性数据结果及时针对性改进课堂教学。
(四)能力提升。各级教育部门应重视示范引领机制,通过“学科报告分析-教学场景应用-成果推广运用”的三级培育体系,积极组织经验分享等应用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成功经验和典型成果的引领作用,激发学校和教师的参与热情,探索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在教育治理、教学管理、学业减负、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场景与最佳实践,提升广大教师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应用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的指导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持续加强工作力度。要将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工作纳入教育数字化工作整体部署规划,构建以“评”促管的教育治理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电教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基础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同与推进,要积极推进学校、新华书店与科研机构之间的跨部门协作与资源整合,打通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数据的采集与应用工作。
(三)做实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强化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的理念与应用价值的宣传覆盖,借助网络平台、研讨会等多种传播途径搭建交流平台。宣介大数据学科质量测评为纸数融合的单元测评模式。
(四)确保数据安全。大数据技术能够整合海量的教育数据资源,包括学生的学习记录、行为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为教育评价提供全面、真实的数据支撑。这些数据不仅涵盖了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还包括能力发展、情感态度以及学习习惯等多个维度。各级教育部门应注重数据资源聚合,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整合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服务教学需求。
来源: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