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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等司法保护
2007-10-23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10月22日在“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二十年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司法保护,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熊选国介绍,2004年以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200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判处犯罪分子737人,审结的案件数和判决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31.2%和39.8%;200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69件,判处犯罪分子1212人,同比分别上升52.28%和62.21%。此外,全国各级法院还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判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1508件,生效判决人数2296人。 

  熊选国说,在民事审判方面,2002年至2006年的5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同比1997年至2001年的5年间增长了145.92%和141.99%;在行政审判方面,2006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396件,审结1436件。其中,新收专利案件458件,同比上升36.72%;商标案件235件,同比上升12.44%;著作权、技术监督等其他案件703件。 

  熊选国说,在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的同时,知识产权审判涉及的领域也明显拓宽,不仅涉及传统知识产权的内容,而且扩大到网络域名、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等内容。 

  “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以及对法治的信心。”熊选国说,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不仅是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的需要,也是我国树立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必由之路。

  据悉,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知识产权司法解释20余件,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计算机网络域名等诸多方面。此外,我国的各高级法院和许多中级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目前都已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截至2006年,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

内容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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