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聚焦能源与环境、农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及其它社会事业等方面对认证认可的紧迫需求,为国家重点领域推行认证认可制度,加快节能降耗、促进产品质量与环境保护、保障公共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认证认可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科学技术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并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为本项目的组织部门。
为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对本项目的课题采取公开申报、择优委托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现将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于2008年5月1日前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认监委联系人:葛红梅、娄丹
电 话:82262798、82262799
传 真:82260843
电子邮箱:loud@cnca.gov.cn
国家质检总局联系人:王甲正、姚泽华
电 话:010-82262127、010-82262128
附件:《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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