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
团体会员单位:
为培养青年化学科技人才,鼓励我国广大青年投身于化学科学事业。根据本会青年化学奖条例,我会决定于2009年1月18日起,受理2009年度“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的推荐、申请工作。希望本会理事、各地方学会及团体会员单位根据青年化学奖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化学人才,参加2009年度的评选。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人务必注意,申请人年龄必须是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非中国化学会会员在申请时请办理入会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会员证复印件各一份);
2. 申请人申请材料包括推荐意见表、简历、论文等一式三份。推荐意见表和条例,请在中国化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ccs.ac.cn/award/content.asp?id=10003&class=1);
3. 推荐名额,每个省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四名,每位理事推荐不超过两名,每个团体会员单位为一名;
4. 申请材料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申请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不予评审;
5. 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专此通知
中国化学会
2009年1月18日
联 系 人:白温路;
电 话:010-62564020
地 址:北京2709信箱中国化学会;
邮 编:100190;
电子信箱:wlbai@ic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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