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获选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协议书》的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分别于今年4月份和6月份在北京和香港组织专家对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60名资助人选和5名候补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在赴港前,如有获资助人选放弃资格,候补人选可以依序递补。
自2016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香江学者计划”内地经费资助方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内地支付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均为博士后日常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等,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
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早日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香江学者计划”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拨付资助款项;加强与港方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获选人员在港的工作、生活情况,督促其做好博士后研究工作。获选人员在港期间,要珍惜学习和交流机会,认真努力完成各项科研工作,争取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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