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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
2017-03-21 央广网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我们的科研人员摆脱那些琐碎的事务,我觉得这个说法特别好。

  其实这有一个背景,就是我们现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会造成我们的科研人员要陷于很多琐碎的事情当中,比如,据说每个月到科研经费报销的时候,教授或者是指派他的学生就要填一大堆的票据,填一大堆的表格,排着队到财务处报销经费。如果不报销就报不出来就不行了。有些票据光贴、填表也就罢了,有些还得是假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现在的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是一个比较刚性的、比较僵化的制度,这里边有很多具体的规定,有些正常的科研经费支出没有办法用一种合理的方式花出去,只能把这些经费都伪造成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这样的费用才能报出来。其实报出来之后,可能是给教授发工资了,也可能是给他聘请的专家发一些劳务费,或者是主持科研的人自己要有一些必要的经费等,填这些表,伪造这些票据,弄得既不合法,又很费事。还有人因此被抓起来了。

  比如说前不久山东大学就有一个很著名的生物学家,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事情,30万块钱的经费,所谓套取情节比较复杂,总之因为30万块钱经费使用不合法,就被抓起来了。有律师说这是山东大学,甚至是山东省的巨大损失。不管怎么说,有类似这样的事情,觉得很可惜。

  李克强总理现在说让大家从这种事务性的,琐碎的事情中解放出来,其实他背后的含义就更复杂一点,就是我们要改革我们的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其实我觉得科研经费它和一般的行政经费是不一样的,我觉得科研经费应该更多的是一种目标导向,或者结果导向的一种管理制度。我们一个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经费审批,一旦经费审批下来,在这个经费的范畴之内,只要它最终达成了它的实验结果,至于在过程当中究竟怎么使用这笔经费,其实科研消费的主持人应该有相对自主的支配权和审核权。他可以成立一个类似于项目组,甚至一个小的项目公司这样的,有财务制度,然后有财务人员来管理这笔经费,总之他可以自行来管理这笔经费。

  这个里边不能完全排除会不会有贪污的,但是我想应用一种比如阶段性的或最终的一种审查,把整个财务的账务要审查一番,但是只要没有大的纰漏,我觉得就可以。一方面让主持科研的人能够有更大的自主权来支配这笔经费,合理地使用它,而且从那种琐碎的事务性的工作中摆脱出来。如果说没有一个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做基础,做后盾,单纯怎么让教授从事务性的工作摆脱出来,其实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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