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通过对首批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确立一批标杆。”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王延觉在今天举行的高校“2011计划”答辩会上表示。据了解,此次教育部共收到89所中央直属高校和31个省市自治区推荐的167项申请,其中面向科学前沿类29项,文化传承创新类28项,行业产业类55项,区域发展类55项。“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家认定初审工作于今年1月12日至15日完成,最终确定了35家协同创新中心参加本次复评答辩。本次复评共邀请了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产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专家学者共118名,其中高校系统和非高校系统各占一半。评审按照四种协同创新中心的类型分组进行,重点考察协同创新的组织实施、中心培育组建和实际运行状况、机制体制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成效等,最后将依据各组专家意见,形成各组排序结果。会议答辩后,还将对通过会议答辩评审的协同创新中心进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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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计划’不是拿钱直接支持科研项目。”王延觉对记者特别强调说,作为高校改革的特区和实验区,“2011计划”主要支持目前体制下无法获得支持的机制创新,比如人才交流与引进、协同机制的建立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等。“‘2011计划’将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4类协同创新模式。”
对创新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紧紧扣住“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这一核心问题,对于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深刻阐述,提出了“推动协同创新”的理念和要求。为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2012年5月7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就是“2011计划”。
“尽管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但‘2011计划’启动实施以来获得了社会各方的普遍认可,开局良好,呈现出积极稳妥的发展态势。”王延觉介绍说,自去年5月7日召开视频会正式启动至今,高等学校、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一直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300余所高校按照要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协同创新,150所高校成立了协同创新中心。26个省市成立了“省级2011计划领导小组”,22个省市落实了“省级2011计划”的专项经费。
“‘2011计划’对所有的高校和地方都开放。”王延觉表示,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985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2011计划”的核心是全面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将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一是面向各类高校开放,只要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具有强烈改革意愿、能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均可参加;二是广泛汇聚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构建协同创新体和战略联盟,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
“作为一个引导性计划,‘2011计划’的实施将坚持分层实施的原则。”王延觉指出,特别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统筹规划,设立校级协同创新计划,在具有优势的领域组织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与此同时,支持地方政府设立“省级2011计划”,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当地产业和企业组建协同创新体,推进协同创新;支持行业产业部门组织和引导高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协同创新项目,联合支持协同创新活动。“在此基础上,每年国家再审认定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对体制机制创新给予奖励性的后补助。”王延觉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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