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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办明确:公务员不可攻读工程博士
2012-07-19 中国青年报

  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的首批工程博士招生已经结束。国务院学位办负责人今天(7月17日)明确表示,不得招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这位负责人强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刚刚起步,很多制度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为保证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清华大学等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收取学费,坚决杜绝以招收工程博士学生的名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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