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2024年度报告,报告第五部分介绍了科研诚信建设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自然科学基金委巩固深化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实施“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位一体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一、巩固深化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成果
一是把“正面引导”作为出发点。利用《坚决抵制“请托、打招呼”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宣传动画片、《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等丰富宣传形式,释放坚决严肃查处“请托、打招呼”不端行为的强烈信号,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二是把“严明纪法”作为基准点。积极配合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工作,明确“请托、打招呼”行为的法律责任;修订通讯评审专家履职尽责提示和承诺函,明确专项整治要求;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履职尽责提示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议评审项目答辩人提醒函》,进一步压实和规范答辩人和评审专家的责任和行为。
三是把“极限防守”作为发力点。增加海外专家、年轻专家比例,采取分批次指派,缩短会议评审时间,降低“海捞”评审专家的可能性;完善会议评审中专家意见、投票情况的保密措施,改进会评计算机屏保问题,部分项目会评不再显示建议不予资助项目的得票信息;在评审会议现场全程摆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在会歇期间播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看准您就放心投》等动画片。严格开展会议评审驻会监督工作,重点对“打招呼拉票围会”等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开展公正性调查,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
四是把“严肃惩戒”作为警示点。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将涉及“请托、打招呼”的科研不端行为举报问题列为重点查办案件。推进监督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问题核查效率。对查实的“请托、打招呼”案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有效发挥惩戒震慑作用。
二、稳步推进科学基金关键环节的主动监督
一是全面践行公正性承诺制度。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评审专家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分别签署“公正性承诺书”,覆盖项目申请书40余万份、依托单位2000余家、评审专家9万余人以及全体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
二是继续做好项目申请相似度检查。基于相似度检查结果对申请书高相似度案件开展调查。2024年共立案调查145件高相似度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持续开展会议评审前纪律提醒。以窦贤康主任亲笔信的方式,在会议评审前发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议评审项目答辩人提醒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履职尽责提示函》,提醒答辩人和评审专家切实履行科研诚信承诺。
四是进一步强化会议评审期间驻会监督工作。完成39场评审会的驻会监督工作,覆盖348个评审组。
五是严肃开展拟资助项目联合惩戒诚信审核。在科学基金项目审批前对拟批准项目的申请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开展联合惩戒诚信审核,对发现存在诚信问题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个人和单位一票否决,确保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责任主体在处罚期内不承担或不参与科学基金项目。
六是定期开展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评审资格审查。先后两次开展评审专家库联合惩戒诚信审核,确保存在违法犯罪、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人员不得参与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三、持续加大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2024年度先后召开3次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各类涉及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处理建议。经委务会审定,对630位责任人和11家依托单位作出处理。其中,给予65位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其他责任人作出内部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理;取消200余位责任人不同年限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取消多位责任人不同年限基金项目评审资格;给予1家依托单位通报批评,对多家依托单位作出内部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理。
四、广泛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和宣传
一是组织召开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强调评审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深化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成果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堵风险漏洞,创新评审组织模式,切实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涵盖四方主体。通过依托单位培训会、地区联络网会议、自然科学基金委新进工作人员培训会以及依托单位的学风和科研诚信讲座,对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及自然科学基金委新进工作人员开展科研诚信、学风作风和经费规范使用的宣传教育。
三是多渠道发声强化舆论引导。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网等媒体解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在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方面作出的系列新规定;在《中国科学报》《中国青年报》等刊物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释放坚决严肃查处“请托、打招呼”不端行为的强烈信号。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科研诚信建设交流活动,贡献科学基金力量。在第八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中国-瑞士科研诚信研讨会和科技部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实务培训班等场合上宣传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绩。
五是适时公布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分两批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上公布典型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将负面清单转为正面教育的警示教材,引导科研人员明晰诚信底线。
六是压实依托单位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发挥依托单位管理作用。在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科研诚信宣讲时,强调依托单位在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关键作用,建设依托单位信誉评价机制。
五、扎实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
一是统筹部署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分别召开陕西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和吉林省等5个省(区)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进场会,随机抽取以上地区的152家依托单位的1426个项目开展检查,抽查金额共计99887.4万元。
二是切实做好2023年度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广东、四川、河北三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总结会。以“查得出、改得好”为目标,压实整实整改责任,向102家依托单位发出整改意见函,追回违规使用资金1400余万元。
三是严肃查处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件。2024年共收到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投诉举报线索64件。通过案件查办,追回违规使用资金300余万元,给予1人通报批评并取消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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