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意识,不断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打造锦州民办学校的诚信形象,我市开始开展民办教育机构“诚信学校”评创活动。
此次活动采取学校自己推荐、教育主管部门验收、社会广泛参与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得到认可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命名。评创活动坚持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凡发生乱收费、违规办学、乱发招生广告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查处,以及因管理不善受到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公开批评和学生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取消参评资格。评选后将加强监督,跟踪检查,发现有悖“诚信学校”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或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取消“诚信学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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