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费制”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区县进一步加强“一费制”和服务性收费政策学习和宣传,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一费制”和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三是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区县要及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确保“三个增长”;四是实行“阳光收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努力实现中小学乱收费零投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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