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焦点是什么
只有18条的现行义务教育法已实施了将近20年,从一定意义上说,其修订的难度不亚于重新制定一部法律。2004年6月,教育部将义务教育法(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此基础上经过3次修改,形成了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增至八章95条,涵盖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课程和教科书问题,监督和督导问题以及法律责任问题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经费瓶颈影响教育发展
早在1993年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提出,到20世纪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然而,200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2.87%,相差甚远。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上少数教育投入占GDP比重较低的国家之一,与经济发展的势头极不相称。
代表们一致认为,目前义务教育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建立合理的经费投入机制,否则,其他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会因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而难以解决、难以推进,如此一来,此次“修法”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
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们达成共识,教育投入要由中央、省、地(市)、县四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按各级政府的财政实力合理确定分担经费的比例。就全国来讲,应该是中央拿大头,省级拿中头,县级拿小头。
建立什么样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范谊代表提出了五个步骤。他说,国家先确定教育投入总经费,教育主管部门优先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范谊认为顺序应该是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再列一个专项与机动资金,按照这个顺序对教育总经费进行切割。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年度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通过政府报人大会议通过和拨付,并接受人大的监督。此外,义务教育中哪些项目是可以收费的,建议通过立法或者实施细则的时候加以限定。
邢世忠表示,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有望在今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入一审。
我国义务教育现状
据教育部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将近1.8亿人,义务教育可以说是涉及人群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社会公益事业。
目前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全国有95.2%以上的小学、87.6%以上的初中、71.5%以上的高中设置在县镇和农村。1995年至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其中中央拨专款3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100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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