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教育工作 现代化 决定
各市(区)委,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为建设和谐美好新泰州服务,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教育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美好新泰州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坚持走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之路,充分发挥教育优势,是我市实现 “十一五”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地级泰州市组建以来,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义务教育不断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本科高等教育实现了零的突破,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科研成效显著。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当前,我市的建设和发展已经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泰州要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加快发展,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教育强市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机遇意识和率先意识,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的教育现代化。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重要支撑,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知识贡献、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为重要使命,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大力建设教育强市,为加快富民强市作出贡献。
(三)发展目标。到2007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教育结构明显优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增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巩固,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实现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的转变,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到201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相当;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建成泰州高教园区,高校在校生人数达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3年。
——办学条件和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所有学校建成合格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60%以上的中心初中达到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示范初中标准,7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三星级标准,6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重点建设标准。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达省颁标准。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建成辐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服务社会、资源丰富、具有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管理功能的泰州教育网。
——学校规模和布局更加优化。到2010年,完全小学校均施教服务人口由目前的1.04万人提高到1.3万人,初中校均施教服务人口由目前的3万人提高到4.5万人,高中校均服务人口由7.74万人提高到12万人。将民办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做到按需发展,合理布局,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充分整合,学校办学活力不断增强。
——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构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衔接,结构合理、类型多样、机制灵活、充满活力的服务型区域教育体系。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类教育相互衔接,均衡协调发展,基本形成以开放多元、高标准、高质量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三、继续深化教育改革
(四)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巩固和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和县级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制,不断提高管理高校、服务高校的水平。从有利于市区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调整和理顺市区教育管理体制。
(五)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各级政府在办好一批示范性高中、职业中学和幼儿园的同时,支持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探索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办学,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学校在不改变公办学校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或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转制回收资金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审批、评估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有民营办学模式。
(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和完善教师全员聘用制度,真正形成职务能升能降,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能够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的工资保障激励机制。建立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制定鼓励和吸引教师到农村任教的相关政策。建立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聘任制,完善校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
(七)推进招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办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学校适当挂钩。加强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政策优惠。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学生及时提供咨询和政策服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八)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建立友好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师生交流互访、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扩大人员和教育资源的交流规模。通过友城和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机构,不断拓宽对外交流渠道。认真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扩大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赴境外中短期培训的规模。积极引进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健全教育外事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对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引导、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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