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局,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和总目标,为系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保障。
2015年7月初,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11项行动、40项重点发展任务,7方面政策举措、25项具体措施。《指导意见》既是新常态下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行动纲领,也是引导未来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实践中,“互联网+”的范围更为宽广,除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还对政府治理,党务建设、改革创新具有深远影响,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驱动力量
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的动力系统。“互联网+”引领生产力变革,引发经济制度、政府职能、市场体系等生产关系深刻调整,加快改革进程。
第一,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互联网+”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民营企业、非国有资本是推动互联网创新、发展信息经济的重要力量。互联网降低行业进入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繁荣壮大。互联网加速汇聚要素资源,激发新一轮创新创业浪潮,成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千万网民微创业将铸就全球最大的创业浪潮,亿万网民的微创新将形成世界最强的创新活力。
第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互联网融合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务对政府传统管理方式带来巨大挑战,要求政府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扩大负面清单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释放市场活力。“互联网+”要求政府综合运用战略、政策、规划和标准等管理手段,强化宏观政策指导,研究制定适应互联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财政税收政策,积极开展融合创新试点示范,统筹推进融合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推进基础共性标准和重点行业应用标准研发,为“互联网+”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第三,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互联网+”驱动政府加快推动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将推动我国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互联网+高效物流”有助于推动建立现代市场流通体系;“互联网+电子商务”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的发展,繁荣与振兴城乡市场;“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将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务的融合创新,推助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互联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
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的法律保障系统。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以来,我国法制化进程明显提速。互联网为依法治国提供必要的宣传渠道,依法治网构成依法治国的关键内容。
第一,互联网是依法治国的宣传教育窗口。互联网承担着重要的法治宣传和媒介推广功能,面向全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普及深化。通过互联网发布相关司法审判信息、法律评议信息,引导社会参与讨论法理判例热点法律话题,贬抑邪恶、宣扬正义;创新中华法文化传播方式,网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观。
第二,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强化网络空间法律治理,构建网络空间现代化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依法治网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管网和依法护网有机统一,依法维护网民各项合法权益;我国积极参与在联合国框架下的网络信息安全国际规则、行为准则制定以及打击跨国网络犯罪等国际互联网治理行动,构建平等开放、多方参与、安全可信、合作共赢的网络空间全球共治机制。
第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互联网+”要求政府包容性治理,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改不适应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共性问题的规范管理,统筹互联网与其他行业融合的立法需求和现有法律在网络空间的延伸适用,尽快制定电信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基础立法,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和跨境流动等立法,明确数据所有、使用、转移等规则,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互联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依托
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的政治保障系统。互联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教育平台、党务管理平台和廉政建设平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托。
第一,“互联网+党员教育”。党员电大、党员远程培训、党员在线课堂、互联网党校等新教育形式不断深化。城乡各级党组织依托互联网建设,面向城乡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四个全面”、“中国梦”为主题内容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素质、增强了党员党性,提升了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互联网+党务管理”。作为新型治理工具,互联网在各级党务管理系统中充分应用,在党务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依托互联网,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员干部资格档案的在线审查和管理平台,加强党员干部任期制和聘任制在线管理。依托互联网的党务管理依然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应加快全局性、基础性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完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及网上信访等政民互动渠道。
第三,“互联网+廉政建设”。互联网不仅以平台、工具等形式介入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工作程序之中,还以信息载体形式将监督者、被监督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连接起来,以互联网为枢纽、联接各级党组织的举报受理平台、群众来信直通车、上访信访接待平台等各种形式的廉政建设平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舆论监督的中介作用,是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应进一步丰富网络民主形式,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渠道,完善网络监督机制。
“互联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路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的目标系统。“互联网+”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动力,是稳增长、优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保障。
第一,“互联网+”加快创新驱动进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技术交叉融合,正引起广泛的群体性技术创新变革;线上线下融合的产业新经济迅速崛起壮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淀日趋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发展能量。“互联网+”重构国家和企业创新体系。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创新平台正在兴起,借助互联网平台要素集聚和协调功能,创新主体互动更加自由,创新资源组织更加灵活,创新成果转化更加便捷,“政产学研用”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形成。
第二,“互联网+”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增速远超经济增速,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占GDP比重不断上升,融合性间接贡献率不断增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和社区经济增长态势强劲,涌现出一大批潜力巨大的O2O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有助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加快形成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三,“互联网+”改善民生服务。“互联网+益民服务”通过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在电子政务、教育、医疗、养老、生活等各个领域,激发融合创新,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公共服务的供给创新和供需对接,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互联网全面普及和创新应用,有利于全面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最具创新性、通用性、颠覆性的科技领域之一。秉承时代使命,《指导意见》彰显了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时代主题,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重点和全局的统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近期与长远的统一。《指导意见》与“四个全面”形成强大的功能协同和动力交汇,必将有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布局实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 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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