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教育信息化项目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涉及所辖区域和所属学校等,这些辖区和学校组成了松散的教育联合体。在涉及区域教育部门的统一工作安排时,辖区和学校一般会认真贯彻执行;在涉及教育教学常规事项时,由于各辖区和学校在长期实践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办学特色,而在教育教学中,区域教育信息化项目正是指向了辖区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事项。因此,利益相关方对区域教育信息化项目的认知和认可非常重要,只有认可,相关方才会有动力去应用和反馈,形成应用闭环。区域教育信息化利益相关方包括信息化领导机构、信息化直属机构、辖区学校、一线用户、信息化职能部门等,下面针对各相关方展开分析。
信息化领导机构
教育部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成员组成、工作机构设置及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由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等重大职责。此后经过多轮变革,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导机构仍作为各区域教育部门常设的议事协调机构。教育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充分发挥领导职责,在重大信息化事项上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明确各主体职责权限,共同推进教育信息化项目实施。
信息化直属机构
各区域教育部门与信息化有关的直属机构包括电化教育(教育技术)部门、信息(网络)部门等。建立独立的信息化部门是各区域发展教育信息化的必选、必然和想当然选择。“必选”是因为从国家到省教育部门均成立独立的信息化相关部门,如教育部设有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信息化相关机构。我国的机构设置一般遵循上下对应的原则,各区域教育部门至少有一个相关机构与教育部的机构设置相对应。“必然”是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从客观上要求设置独立的信息化部门,以期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优势,为本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想当然”是各区域教育部门设立了信息化部门,想当然认为所有的信息化需求都能满足,所有的信息化问题迎刃而解。
然而,实际情况是,设立独立的信息化部门后,形成了“建用分离”的项目实施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有其存在的逻辑内因,也有成功的案例,但因缺乏内生动力和项目模式缺陷,项目实施存在较高的失败率。因此,成立信息化专门机构,这既是一种优势,也是一种挑战。优势在于有专门力量负责信息化建设,挑战在于信息化部门自身没有业务需求,在开展工作时容易走入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的迷境,策划的项目很容易与实际需求脱节。信息化部门是本单位信息化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具体推动实施,而信息化项目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信息技术基础建设项目外,大部分资源类和应用类项目都和辖区学校和业务部门相关联。信息化部门在谋划项目时容易与实际需求脱节,出现贪大求全的情况。此类项目目标不清晰,实现路径不明确,也因解决不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而得不到辖区学校和业务部门的积极配合,项目失败率较高。
对此,信息化部门应加强对信息化需求的论证管理,无论是信息化部门负责的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还是面向辖区学校或者业务部门的信息化项目,均要做好项目论证工作。信息化部门对各项需求应有较为全面的论证,对各种非刚性需求和假性需求要有清晰的判断,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论证。对于刚性需求和真实需求,信息化部门应加强建设方案评审,确保实施路径正确,保证项目取得良好绩效。
辖区学校
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学校,难点也是学校。本质上,学校对教育部门的教育信息化项目是支持的,毕竟一所学校的资源有限,从区域范围统一实施项目更为有利。学校应摒弃常规的建设模式,全力用好教育部门提供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软件,并向教育部门及时反馈应用需求,形成应用闭环。但为什么同样的产品在一所学校应用效果良好,在另一所学校却无人问津?笔者认为,一是产品与学校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好产品本质上不需要过多的人为推动,如果一个产品正好解决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痛点难点,学校会争先恐后去使用,所以产品力才是核心问题。二是校领导的信息化领导力问题。大部分学校的执行力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学校领导如果还没有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作用,对教育部门统一提供的教育信息化产品不重视、不了解、不应用,那么学校教师的应用更无从谈起。
一线用户
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等,虽然都是一线用户,但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导致对教育信息化项目的感知和看法也不同。
教师是教育信息化项目的重点指向群体,随着新教师的不断补充,大部分教师已具有基本的信息素养,且能根据自身需求使用合适的工具,但大部分教师非教育技术专业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一般缺少教学系统设计的整体思维和数据导向的教学思维。教师是校长行政领导和教研员业务指导下的一个群体,如果有校方的行政通知或教研员的教研指导,教师也有主动接触教育信息化项目统一提供产品的动力,但更应该把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应用看成一种市场行为。一位教师的教学方式一般较难改变,但如果好的教育信息化产品对教师的教学和教研工作有帮助,即使没有教育信息化项目,教师也会主动寻求自购;反之,不好的教育信息化产品即使在行政命令助推下能推行一段时间,能够成为教师常态化的教学行为也几无可能。现在的学生作为新生代学子,已经习惯了电子设备的陪伴,但如果缺乏教师的引导,学生利用学习产品进行深度学习的主动性可能不足,大部分缺乏有效的学习策略。
应该看到,教育信息化是教育领域专家提出的特点行业概念,其他行业在没有信息化专门部门甚至没有行业信息化概念的情况下,信息化应用仍然有声有色,本质在于需求驱动,因为只有借助信息化的力量才能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计算机发明以来,市场化一直是推动计算机科学发展的重要动力。企业通过研发优质的产品赢得市场获得利润,再继续投入研发,政府可通过制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一些区域教育部门在谋划信息化项目时,过于依赖行政的力量而忽略了市场的作用,没有考察对教学一线常用的经过实践检验的优质教学软件和教学资源,规划了与教学一线实际需求不符的项目。此类项目交付后满足不了一线教学的实际需求,很可能造成资金的浪费。区域教育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对本区域内口碑较好的教学软件和教学资源形成产品库,对适合统一规划的项目可以谋划统一项目。对不适合统一规划的应尊重学校和教师的首创精神,对好的应用经验应适时总结并在本区域内推广。
管理人员分为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教育部门管理人员以业务需求为信息化驱动力,相较银行、税务等面向公众的强数据依赖部门,教育部门属于偏重于行政管理的弱数据依赖部门,除个别需要面向公众的业务系统外,大部分业务部门的信息化需求并不十分强烈。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受领导思路影响较大,如果相关领导有较强的工作动力和信息化意识,会主动谋划相关信息化项目以加强某一方面的工作。但有一类不以应用为目标的信息化项目应引起高度关注,此类项目是仅仅为了工作亮点而上马的项目,更谈不上应用绩效,此类项目不仅耗费了大量资金,而且破坏信息化生态,应坚决中止。
在管理类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形成信息化部门大包大揽的情况。相关业务部门认为既然有信息化部门,即将本该由本部门主导推动的信息化项目推给信息化部门,而信息化部门不熟悉具体业务需求,项目实施存在较高的失败率。在涉及业务需求的信息化项目职责权限划分上,信息化部门可负责项目立项审批、项目评价等环节,业务部门负责资金申请、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等环节,信息化部门的立项审批作为业务部门项目启动的前置环节,信息化部门建立对项目绩效的评价机制,相关绩效向教育信息化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化职能部门
财政部门是大部分教育信息化项目必然会涉及的部门,因为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公益事业必然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财政部门除拨付教育信息化项目资金外,还会对教育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大数据部门负责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目前教育信息化项目一般要经过大数据部门的立项审批才能向财政部门申请预算。审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专门领域,不同于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审计部门会从审计专业角度对教育信息化项目进行评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部门以及公安部门对网络安全工作关注较多,经常组织网络安全检查、演练等活动。其中,公安部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5G推广、保密部门负责密码测评、版权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等。对于区域教育部门,应主动作为,与信息化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及时了解行业最新政策,为教育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项目相关方的支持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所以,更应在项目谋划时做好调研工作,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项目相关方的预期,而不是在项目启动后再争取相关方的支持;更应在项目实施时从相关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不是将想当然的想法强加给相关方;更应把相关方看作市场经济中的理性人,以更好的产品赢得相关方的支持,而不是单纯以行政命令去推行。
来源:《中国教育网络》
作者:吕少鹏、李宝江(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编:陈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