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6日正式启动。
在26日举行的第二次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上,国家图书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签署了《国家图书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战略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数字资源建设、新媒体服务、数字图书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图书馆业务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
会上,国家图书馆以移动硬盘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有的地州级和地州级以上图书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送数字资源,包括5000余种电子图书,其中民语图书600余种,汉语图书4600余种;212种电子期刊,其中民语期刊12种,汉语期刊200种;145场国家图书馆在线讲座;20场国家图书馆在线展览;同时,还赠送了“送书下乡”光盘。
作为对口支援结对单位,国家图书馆还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赠送了5万册中文电子图书,资源总量近2TB,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镜像服务,并赠送20套手持阅读设备。
国家图书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还将加强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古籍保护、联合编目、参考咨询、文献传递等图书馆各项业务领域的合作,并通过业务培训、馆员交换、挂职锻炼等方式合作培养人才队伍。
“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是文化部、财政部于“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实施的一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新疆是第一批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15个省区之一。推广工程的核心是建设互联互通的数字图书馆系统平台和分布式资源库群,借助全媒体提供数字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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