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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论的目的、特点与形式
2002-03-12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 所长 教授刘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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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本文对教育评论的目的、特点及形式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教育评论教育价值主体教育价值客体

  教育评论是人类把握教育文化对人和社会的意义和价值的一种观念性活动。可以说,教育评论渗透于人类教育活动始终的各个方面,与人类教育的历史一样悠长和久远。

  教育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揭示教育活动的一个本质特点: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本能,是一切生物得以生存下来的基本的活动机制。人类活动的特点在于它不仅能利用自然,而且能通过改变自然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正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所说:“人类所做和所想的一切都关系到要满足迫切的需要和减轻苦痛”([德]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宗教和科学》《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9页)。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这就是人类活动的本质。不合规律的活动,人类不可为之;不合目的的活动,人类不想为之。合规律是为了合目的。教育作为人类进化的一种必要活动,其活动的本质亦然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所以说,人类的一切教育活动,都是为了发现教育价值、创造教育价值、实现教育价值和享用教育价值,而教育评论就是人类发现教育价值、揭示教育价值的一种基本的教育科研活动。

  一、教育评论的目的

  教育评论是人类对教育的一种认识活动。但它与认识教育“是什么”的认识活动不同,它是一种以把握教育的意义或价值为目的认识活动,即它所要揭示的不是教育是什么,而是教育对于人和社会意味着什么,教育对于人和社会有什么意义。

  在现实中,人与教育的关系具有三种基本类型,即认识与被认识、创造与被创造、利用与被利用。教育是人认识的对象、创造的对象,同时又是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对象。在这三重关系中,认识是创造的前提,创造是认识的目的;而认识与创造都是利用的手段,利用是认识与创造的目的。如前所说,人类教育活动的本质特点就是合规律合目的地创造教育价值,以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人类对于教育的利用是以创造为前提为手段的,人类所利用的教育,实际是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创造和在原有基础上创新了的教育。正因为如此,人对教育的认识就不仅要认识教育本身是什么,教育的规律是什么,而且要掌握教育对人和社会的意义,掌握哪些是对人有利的,人可以利用的,而那些是对人有害的,人应避免的,哪些是经过改善后可以利用的,以及在现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有价值的教育为人类所利用,等等。人类对教育的认识有两种不同的取向,一是揭示教育的本来面目,二是揭示教育的意义或价值,前者曾是认识论全神贯注的问题,后者是认识论未曾关注,但却应加倍关注的问题。对于前者可称之为认识,对后者可称之为评论。因此在认识活动中,教育评论的定位是:一种以揭示客观教育的价值,观念地建构教育价值世界的认识活动。在人类的教育活动序列中,教育评论的定位是:一种较之认知更接近于教育实践(改善教育)活动的认识活动。教育评论是以认知为基础的,将认知包含于自身的,更高一级的认识活动。教育评论既基于对教育客观规律本身的认识又基于对满足人和社会需要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教育本身的规律和教育对人和社会的价值,这就构成了教育评论活动的两个尺度:其一称之为合规律,其二称之为合目的。

  所谓教育价值,就其深层而言,是指教育与人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即教育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的关系。当教育满足了人和社会的需要时,教育对人和社会而言是有价值的;当教育部分地满足了人和社会的需要时,教育对于人和社会而言具有部分价值;当教育不能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时,教育对人和社会是无价值的;而当教育损害了人和社会的利益时,教育对人和社会具有负价值;当教育尚未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但却具有满足人和社会需要的可能时,教育对人和社会具有潜在的价值;当教育尚未损害人和社会的利益,但有可能损害时,它对人和社会具有潜在的负价值。就其表层而言,教育价值是教育满足了人和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效应。它是一种效果,一种可以感知的存在。当这一效果不是可能的而是现实的时,它是外在的、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可以直接认识的。而产生这一效应的人和社会与教育之间的关系却是内在的、深藏的、不能直接认识的。教育评论主要不是对已有的这种效果这种现象的把握,而是对其深藏的作为产生这一效果的人和社会与教育关系的把握。它主要不是将现有的教育价值世界映射在人的脑海里,而是运用思维的能动性、创造性去揭示教育现象背后的教育价值关系,建构未来的教育价值世界。因此,教育评论的目的是揭示人和社会与教育之间的价值关系。关系是事物内部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这不是仅靠观察便可把握的,而必须通过观察,借助观察,依靠理性才能把握。现象和本质是不能等同的,效果和关系也是不能等同的,“如果事物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德]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3页)。所以我们必须明确地说,教育评论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它的目的是揭示人和社会与教育之间的价值关系,它思考的对象应该是人和社会与教育之间的价值关系。

  二、教育评论的特点

  教育评论的目的就是要揭示人和社会与教育之间的价值关系,在观念中建构教育价值世界,那么教育评论主体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在价值理论中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假说:其一是直觉主义假说。直觉主义认为,价值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一种属性,评价所表达的就是事物的这种客观的性质。对于这种客观的性质,不能通过经验认识的方式来给它们下定义,而只能通过直觉的方式来把握。只有通过直觉所作出的判断是客观的、绝对的、普遍有效的,必然符合价值的。其二是自然主义假说。自然主义认为,事物本身不具有价值,价值完全取决于人的需要,人所需要的,所追求的就是有价值的,无论对象是否现实地存在着。因此,评价实质上不过是人的主观需要的表达,它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其三是情感主义假说。在情感主义者看来,评价既不表达经验事实,也不是直觉所把握的某种性质,它所表达的是情感、态度、欲望。它没有真假之分,严格说来也没有普遍的客观有效性(江畅《现代西方价值理论研究》陕西师大出版社,1992年版,第305—307页)。

  以上三种假说对于把握教育评论的特点都颇有启发,但它们也都有局限性。在实际的教育评论中,直觉的确是把握教育价值的一种方式,但它却不是唯一的方式。同时直觉主义关于价值的假说也难以让人信服。因为,既然价值仅是客体的一种属性,那么为什么对于这种属性就必然要用不同于认知的认识方式,要用直觉来把握,而不能用认识教育其他属性的认识方式来把握呢?而且这种学说主要以道德判断为蓝本,他们所说的是对善与恶的直觉,而就现实人们的善恶评价而言,善与恶的尺度刚好是社会教育的结果,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们并不存在一种超验的先天的直觉力,人们对善恶的直觉不过是长期教育潜移默化的结果,是以社会道德规范为尺度的评论过程浓缩化了的结果。如果将价值判断诉诸于这种神秘的无根基的直觉,实际上等于宣判了价值研究的死刑,因为人们不能从这种研究中得到任何有益的启示,而只能祈祷直觉灵感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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