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10年第8期 > 研究报告
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
2010-08-02    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字体大小:

  二、化学类专业培养目标

  化学类专业培养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较系统、扎实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胜任化学及相关领域科研、教学及其他工作的人才。 

  三、化学类专业培养规格

  化学类专业按四年学制培养理学学士。学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素质要求

  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爱国、诚信、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和保护世界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科学和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2.能力要求

  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获取、加工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具有综合运用化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教学、研究和开发的能力;具有交流、协调和合作的能力。      

  3.知识要求

  系统、扎实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化学的知识体系和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数学、物理等学科的基本内容,初步掌握生命、环境、材料、能源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具备一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      

  四、化学类专业教学内容

  根据化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为使学生达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化学类专业的教学内容包含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个部分。

  通识教育主要包括人文和社会科学、外国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体育和艺术等。                                              

  专业教育包括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数学、物理等相关学科的基本内容。

  化学教学基本内容应当按照教育部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化学类专业化学教学基本内容"(以下简称"基本内容",见附件)执行。

  "基本内容"是本科化学类专业化学教学的最低要求,是各高等学校必须保证完成的教学内容。在保证满足"基本内容"教学的前提下,各高等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设置一些超出"基本内容"要求的教学内容。

  五、化学类专业课程体系

  1.总体原则

  课程设置是高等学校拥有的办学自主权,也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基础。本规范只规定专业教学必须完成的"基本内容",而不规定具体的课程体系、课程名称和每门课程所对应的教学内容、学时和学分。各高等学校可依据"基本内容"并结合自身的特色编制专业教学计划、构建课程体系,制订出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适合学生个性发展、具有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

  2.指导性原则

  对于四年制化学类专业,可参照以下指导性原则:

  (1)专业课程体系

  前2学年内完成数学、物理学等基础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前3学年内完成"基本内容"的教学。

  各高等学校可根据自身的优势设置专业特色课程,让学生了解化学研究的前沿和社会的需求。

  化学类专业课以1400~1700学时为宜,其中实验教学不少于520学时,选修课约300学时。

  (2)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应构建"基础实验-综合实验-研究性实验"多层次实验教学体系,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并根据自身的特点构建系统的创新训练模式。                                                

  可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形式完成实习内容。

  毕业论文应安排在第4学年,原则上为一个学期。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2007教育部地球物理与地质学教学指导会议召开
· 新一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2011第2期
·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2011第1期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