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当山西农村残疾考生郝永靖怀揣大学录取通知书、高高兴兴地来到北京中医药大学报到时,没想到自己却吃了“闭门羹”,该校以“不符合招生条件”为由将他拒之门外。几经努力仍未能如愿入学的郝永靖,在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因北京中医药大学违约向朝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其进入该校就读。1月28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喜出望外
去年7月,郝永靖高考取得558分,超过山西省第一批本科生录取分数线15分。8月8日,他被北京中医药大学正式录取。
8月13日,当盖有北京中医药大学大红印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送到郝家时,年近半百的父母老泪纵横,全家人激动不已。
郝永靖家是山西沁源县每年靠国家救济金维持生活的6户之一。因为贫困,郝永靖从小学习便非常努力,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希望长大后能去北京上大学。如今梦想真的成了现实,他怎能不欣喜万分。郝永靖说,因为自己患有小儿麻痹症,所以一直想学医,高考第一志愿他就报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他还说,自己生活能自理,不需要他人帮助也能完成大学学业。
拒之门外
按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新生应在9月3日、4日报到。因为自己腿不好,郝永靖不想在分宿舍时被分到上铺,更因为早已按捺不住到北京来的激动心情,他提前来到北京。8月25日,郝永靖来到北京中医药大学,接待郝永靖的老师非常同情他,提前为郝永靖安排了宿舍。
9月3日,郝永靖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报到。一位迎新生的老师看了他的录取通知书后,建议他别上中药学专业,转到西校区的中医学专业。因为中药学专业需要经常上山采药实习,对残疾人来说有难度。郝永靖回忆说,自己报的专业就是中医学而不是中药学。
于是母子又来到西校区。在那里,一位老师对他说:“你不符合我们的招生条件,一切档案都要退回。”这位老师的解释是,当初在山西招生时,得到的只是郝永靖的电子档案,上面记录的体检结果为“合格”,无“既往病史”,和报到时见到的郝永靖本人“肢体有残疾”的情况不符,建议他找山西招生部门解决。听到这个消息,对郝永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招办疏忽
9月4日,父亲赶到太原,向山西省招办了解情况。随后,从省招办到长治市招办,再到沁源县招办,郝永靖父亲终于明白,当初郝永靖填报的考生资料没有任何差错,已将本人肢体部分残疾情况如实填写。出现身体状况与档案材料不符,是因为山西省负责招生的各管理部门在向北京中医药大学输入电子档案时出现疏漏,没有将郝永靖身体残疾情况如实传送。
9月17日,在北京奔波的郝永靖收到了由沁源中学起草的盖有山西省招办、长治市招办、沁源县招办、沁源中学4家单位印章的一份传真件《关于郝永靖体检表电子档案出现错误的情况说明》:“郝永靖同学已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但因我县首次搞电子档案输入工作,业务操作程序不熟悉,没有把该生病史(小儿麻痹症)、所限专业输入电子档案。现造成该生辍学,望各级有关领导尽快帮助该生就学为盼。”沁源县招办主任孙守平承认:“电子档案的错误是县招办造成的,不是考生的错。关于上学问题,我们只能给市里和省里打报告,没有其他权力。”四处奔波
拿着这份《情况说明》,郝永靖并没有顺利入学。北京中医药大学认为,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无法录取该考生。
为此,郝永靖开始四处奔波上访。国家教育部学生司的答复是:“请山西省招办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协商”。中国残联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促成与教育部、北京中医药大学之间的协商。
不久,山西省招办提出解决办法:安排他进入山西省中医药学院。郝永靖不能接受,毕竟能够到北京上学是他一个穷孩子最大的梦想。直到10月份,开学已经一个多月,郝永靖仍在北京奔波。
父母怕耽误郝永靖功课,“十一”之后,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的陪同下,郝永靖来到山西中医药学院借读。为了来北京上学,郝永靖在北京通过法律援助热线找到了两位律师,他决心通过法律为自己圆梦。
校方说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郝永靖学校已经很负责任了。他说,去年学校在山西实行远程录取,录取依据是山西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其电子档案显示体检结果完全正常,无“既往病史”。根据志愿和考分,学校将郝永靖的志愿由“中医学”调整为“中药学”。但郝永靖报到后他们发现,他的身体条件不适合学习中药学专业。出于对考生负责的角度,学校积极与山西省各级招办联系,为他联系学校。
针对郝永靖提出的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中,并没有对身体条件做限制性规定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招生体检方面,国家规定太宽泛了。他说,学校并不是以残疾理由让郝永靖退学的,根据教育部规定,如果考生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不符,学校可以无条件进行退档。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是不应歧视残疾考生,但由于我国目前福利保障法规跟不上,造成目前残疾考生入学难的问题,因为残疾学生确实给学校各方面带来很多不便。
责任在谁
北京市汇仁法律事务所律师魏双鸣认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与郝永靖之间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当初北京中医药大学发给郝永靖录取通知书,实际上相当于法律上发出要约。已经承诺录取后又不再录取,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他认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没有拒绝郝永靖求学的权力,因为郝永靖所选的专业并不是有专门要求的特种行业,不会因身体条件无法就读。如果认为身体条件受限,完全可以再做其他专业的调整,仍不录取是没道理的。
魏律师认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山西省招办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受托方工作出现失误,委托方应承担责任。把过错完全推到没有任何过错的第三人身上完全没有道理。
事出有因
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校长认为,不招收残疾生入学是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教育部每年公布毕业生就业率,一次就业率不能达到95%以上,对学校的声誉和生源都有很大影响。残疾生就业相当困难,势必会影响学校的一次就业率,这是学校最大的顾虑;其次,不同层次的院校有不同的培养目标,重点院校培养的是高层次人才,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残疾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对于残疾生,学校当然应当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但也不可能办成一所福利学校,所以每年都招一点,不过只有一两个而已。
这位副校长认为,国家虽然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但并没有出台一个真正体谅残疾生的政策。他建议,在公布高校就业率方面,国家应当把残疾生这一块划出去;对残疾生的培养,也应当灵活处理,根据他们的身体条件来进行培养;另外,国家是否可以考虑提供专门针对残疾生的特殊培养经费,以调动高校录取残疾生的积极性。他还建议国家专门办一些针对残疾生的高等院校,这将更加有利于他们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