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新学年开学之际。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可能要为学费发愁。从今年9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设立国家奖学金,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现将国家奖学金的有关申请方法公布如下。
何谓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三、身体健康;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五、家庭经济困难。
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万名学生。其中,1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万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其当年的全部学费。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底前评审完毕。
高等学校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财政部根据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推荐名额,并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各高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复核后的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备案表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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