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找不到好工作是当然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申请知识产权,甚至于86.3%的高新技术企业居然没有一项发明专利
“我发现了大量叫人惊慌的事实。我翻检的前5件衣服,4件都是中国制造,其中还包括两件售价250美元的香奈尔女装外套。我凑近了瞅接缝处的针脚,想找出做工拙劣的迹象,可这些外套全无问题。”
今年1月,《离开中国制造的一年:一个美国家庭的生活历险》一书在中国出版。
2004年圣诞节,该书作者美国记者萨拉为她的一个发现感到震惊——在她家的39件圣诞礼物中,有25件是“中国制造”。自2005年1月1日起,萨拉带领全家集体尝试一年不买中国货,结果却是生活被彻底搅乱。作者以亲身经历证明了一点:世界越来越离不开中国了。
“中国制造”以物廉价美响誉世界。在人们的印象中,“中国制造”更多地意味着打火机、玩具、衣服等低端产品,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高技术产品也已逐步占领国际市场。
4月6日,国家发改委透露,2007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达3478亿美元。中国高技术制造业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国际市场份额居全球第一。2000年至2007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38%,国际市场份额已接近20%。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机、抗生素、疫苗等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
这一消息令人鼓舞和振奋。然而,在这一连串耀眼的“第一”背后,人们不禁要思考:“制造大国”真的就等同于“科技强国”了吗?
4月11日,中国电子展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手机产量为5.49亿部,出口4.83亿部。在全球11.44亿部的总产量中,“中国制造”以48%的份额占据了世界手机产量的近半壁江山。但是其中,为国外著名品牌代工的手机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排名前4位的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索尼爱立信占到手机出口总额的76%。
由此可见,“中国制造”在数量堆积起来的光鲜背后,还隐藏着巨大的危机。我们得到的利润也许只是人家拿到的零头?
据《南方日报》报道,2002年4月至今,中国DVD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向6C联盟(由日立、松下等六大技术开发商组成)缴纳13.8美元,向4C联盟(由索尼、飞利浦等企业组成)缴纳5美元,向汤姆逊缴纳1~1.5美元的专利费。于是,中国碟机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缴纳22.3~22.5美元的专利费。如今,每台DVD缴纳的专利费虽然减少到15美元左右,但是专利费还是占到了产品价格的一半左右。
国外企业仅仅拿着一纸专利,不费一砖一瓦就可以通过技术垄断来掌握行业话语权。而与国外企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企业在专利这一点上做得还远远不够。
据了解,在计算机、通信、液晶电视等大多数高技术产品当中,我国不具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代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发明专利几乎被国外企业垄断。在计算机领域,国外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申请总数的70%,信息领域更是占到申请专利总数的92%。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中,外资企业占50%以上。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申请知识产权,申请了知识产权的企业只有0.17%有发明专利,40%的企业没有商标,甚至于86.3%的高新技术企业居然没有一项发明专利。
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何在呢?
据报道,90%的跨国公司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战略的主体内容,80%建立了研发中心,大多数企业至少把销售额的5%投入研究开发当中。而在我国,2.8万多家大中型企业拥有研发机构的只有25%,75%的企业没有专职人员从事研发活动。据最新调查显示,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仅占销售收入的0.56%。
原外经贸部副部长张祥在2000年工博会论坛上指出,我国每年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率约为20%,其中形成规模效益的只占15%,仅占成果总量的3%。技术进步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率仅为30%,是发达国家的一半。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企业为了在短期内迅速提升效益,往往在缺少行业核心技术的情况下,重引进、轻创造,于是充分利用我国廉价劳动力的优势,选择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模式。同时,由于创新意识的不足以及研发资金的限制,使他们很难对科技研发这一需要长期大量投入的高风险行为注入足够的精力。于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在低利润的竞争中,失去了高新技术附加值所带来的高额专利费用和品牌效应。
因此,中国仅仅靠制造还远远不够,我们还要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和研发的力度,在高技术产业中产生拥有核心技术和核心专利的“中国制造”。
另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不健全同样导致企业创新动力的不足,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软件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比例为36.5%,其中,软件著作权纠纷占19%,商标纠纷占12.7%,专利纠纷占9%。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0年发布的报告显示,39.1%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产权制度改革滞后”阻碍企业制度创新,36.8%的企业经营者认为“缺乏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
虽然我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专利申请过程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不利因素。往往一项发明的独创性和新颖性在漫长的申请等待中已经被盗用和剽窃,申请方在专利申请期内得不到合理的权益保障,付出大量时间和专利申请费的结果,换来的却是商机和利益的损失,严重影响专利申请者的创新积极性。
此外,经济学家郎咸平在4月13日出席“商战名家”讲座时指出,中国在整条国际分工的产业链上被定位在价值最低的制造业,1+6(制造加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中,只掌握了“1”(制造层面)。他甚至认为,受制于我国的产业链定位停滞在“1”阶段,大学生在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找不到好工作是当然的。
可见,我国企业在国际纵向产业链条中的“下游”定位,也是阻碍我国高新技术进一步发展的又一“顽疾”。因此,为了增强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科技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份额和比重,我国企业在寻求突破国外专利壁垒制约的同时,还需要拥有更多能够产生高附加值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专利,突破单一制造业的生产模式,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才是实现我国高技术强国的必由之路。(本文作者系北京大学科学哲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