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编《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经验专题研究》)
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从招生开始,以毕业生就业结束,招生、培养和学生就业是一个密切联系的完整过程。我国从恢复高考开始,就一直在不断地探索更为公平、有效的高校招生制度,逐渐形成了目前相对分权、多元的招生制度;与此同时,我国也一直在进行各种就业制度变革,逐渐扩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明确并建立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体制。在此过程中,两方面的改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最初招收自费走读生的改革不仅打破了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局面,也打破了“统包统配”的毕业生就业制度;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制度的建立不只是影响着毕业生就业过程,也促进了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制定、人才选拔与培养标准、招生考试形式和内容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基于这一认识,本章将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一并进行分析。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及其分析
一、恢复高考30年:全方位的改革探索
(一)招生方式改革
招生方式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选拔方式中笔试与面试的选择;二是招生收费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毕业生就业制度。
1.积极探索以笔试为主、考察为辅,笔试与面试有效结合的招生方式。
2.建立和完善高校收费制度,调整招生方式与学生就业选择的关系。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改革
1.考试科目改革和各科分值的调整
考试科目的设置及各科分值的大小反映了高考中对不同学科重要性的判断,而这方面的改革也是十分频繁的。
2.考试方法改革和考察重点的调整
3.高考时间、次数的改革和招生对象的扩大
在高考时间安排方面,1977年是在11-12月份由各省组织考试,1978年为7月20-23日全国统一考试;1979年后基本上为每年的7月7-9日(其中也有少数年份有变化,如1983年为7月15-17日)。2001年11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从2003年起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的通知》,高考时间固定为每年6月7、8、9日,使高考避开了酷暑,为高考阅卷、高校招生等预留了更多的时间,被认为是一项更人性化的改革。
(三)录取制度改革
录取制度也是高校招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制度是否完善,对招生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都具有重要影响。
1.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我国高校招生工作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和高校三级管理的体制。
2.网上录取的推行
网上录取试点于1996年首先在广西、天津进行,1999年又扩大到北京、上海等七个省市,到200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采用了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学生达131万,占录取学生总数的50%以上 。由于网上录取程序和依据简单,大大简化了招生录取工作,提高了效率。但由于电子档案非常简单,录取工作基本上是由计算机依据高考成绩按一定的程序录取,高校招生人员几乎没有选择的自主权,也使一些高校抱怨无法体现高校的特色和对生源的特殊要求,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出台与高校要求获得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多少有些联系。
3.招生录取中的优惠政策
为了弥补高考录取“唯分数标准”的缺陷,我国高考录取中一直有对特定人群和特别学生的优惠和加分政策。
二、现行高校招生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分析(略)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高考已经成为中国人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高考不仅对考生个人的前途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也是影响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对高考制度变革的关注,集中体现在两方面:高考制度是否公平;高考制度能否有效地选拔出合适的高校新生,即高考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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