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级城市高等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级城市普通高等教育,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
因此,要统筹规划地级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发展。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要根据地级城市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与本地区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人才需求相协调,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投入相适应。要充分考虑布局结构的合理性,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类和层次。例如,本地区普通高等教育规模与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各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等;地方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经费保障状况。在地级城市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中,首先要重视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据统计,2003年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达到908所,占全国普通高校学校总数的58.5%,已基本形成了各地市至少拥有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合理布局结构。
同时,要加强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层次人才需求。据统计,2004年全国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岗位人员的比重仅为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30%~40%的比重。在仅有的4%高技能人才中,也存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等问题。同时,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同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还存在较大距离。因此,要通过地级城市高等教育的发展,加快地方应用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为了做好为地方培养各类人才的工作,地级城市高等学校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要参与地方创新型社会建设。地方创新系统有三大基本要素:面向市场经济的科技资源、不断衍生和不断壮大的创新型企业、新的政策与政府管理办法。三大因素中,大学和科研机构构成了知识创新的来源,而市场需求是创新的动力,政府则是创新活动的营造者、监督者和管理者。三者形成了一个知识创新的网络。一个良好创新系统的存在使企业更能有效地创新。
地级城市高等学校要主动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选择科研课题,组织技术攻关,并尽快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增强地方经济的创新能力。地级城市高等学校作为本地区人才培养中心、科学研究中心、文化传播中心,在开辟区域经济新产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在构建区域文化产业方面更具有强劲的优势。
原载:《中国发展观察》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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