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全民族的素质。江泽民同志十分关心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求我们“对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别是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校内校外,课内课外,都要抓紧,一点放松不得。”“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今天的青少年学生,就是明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国家民主与法制的推进,寄希望于青少年。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必须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事关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摆上我们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使之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二、学校要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基础性和主渠道的作用,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
我国目前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已达2亿多人,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课堂教学的优势,发挥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
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奠定国家长治久安重要基础的历史责任出发,确保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常抓不懈。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教授学生法律知识的同时,把传播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要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法律知识的学习,让广大青少年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深刻认识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责任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内涵;让青少年学生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不仅成为他们的思想观念认识,而且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和日常行为规范;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逐步理解并接受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基本的法治观念,使之成为指导他们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判断依据。总之,要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合格公民。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和国家的意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以贯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指标,社会经济的发展,要依靠更多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诚信意识的劳动者与合格公民。必须把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纳入教育的整体规划和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社会主义法治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传播先进文化的要求出发,认真研究学校法制教育的特点与规律,使法制教育切实取得实效。学校更需要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充分运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一个好的校园环境和教育氛围,使学生在学校日常的学习与生活中,在潜移默化间受到法治的教育与熏陶。广大教师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认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贯彻法治精神和法律要求,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学生,促进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
三、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青少年普法工作的要求,抓好学校普法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课,并且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学校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和师资的培养培训。在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中加大法制教育的比重,保证有专门的课时用于法制教育;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要将法律常识作为学生必修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在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学校法制课教学的专任或兼职教师。目前,一些地方开展的从政法机关聘请优秀政法干部,到中小学兼职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做法,是很好的尝试,应该大力推广。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的法制教育要同整个社会的法制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优化育人环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司法行政、综合治理、共青团组织和普法主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当地普法工作的整体规划当中。要利用学校的有利条件,为当地的公民普法活动提供相应的支持与服务,使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成为所在社区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增强中小学学生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和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减少各种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范,加强指导,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为学校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列入工作规划和具体日程,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的特点与要求,使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体系;要有专门的法制教育工作机构和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与司法行政、综合治理、共青团组织和普法主管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要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质量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和奖励制度,鼓励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创造新的经验,调动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这是我国跨入新世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努力,不断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培养出更多具备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我国新世纪的宏伟奋斗目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此文为陈至立同志2002年10月25日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