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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加大实施力度
2006-06-27    叶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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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具备保送生资格等4类30437名考生名单全部实行集中公示

  ■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主管领导要立即停职并严肃查处

  ■重点治理体制外和计划外招生,对违规招生一律不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今年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招生录取工作将于6月28日开始,历时两个月,于8月底结束。

  在26日下午举行的教育部2006年第6次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今年高招录取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情况。

  “阳光工程”自去年实施以来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被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今年,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实施“阳光工程”的力度,在5个方面切实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录取的良好秩序和声誉。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介绍说,一是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在去年实施招生信息“六公开”的基础上,今年信息公开的措施更加明晰,体现在对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各主体的权责,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渠道、方式、程序和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公开公示的措施和检查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部目前已对具备保送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自主选拔录取这4类资格的30437名考生名单全部实行集中公示,同时要求地方招办、大学、中学也要分级公示相关考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任何举报。

  二是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权学交易”、“钱学交易”。教育部监察局发文重申招生人员严格执行“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在程序上要求高校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集体议事制度,防止个人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严格执行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主管领导要立即停职,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办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出台新举措,进一步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要求各地都要参照天津、上海等地的做法,积极探索利用仲裁等方式解决高校招生工作当中出现的各种新争议,确保有关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切实维护考生及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就近、及时、便捷的原则,将咨询、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在区县设立考生信访服务站;进一步延伸阳光高考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开通网上的信访通道。

  四是大力优化考生招生考试服务。完善教育部和各省市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多位一体的立体式网上咨询,为考生答疑解惑提供便利;增派高校招生专家送咨询到中学,为考生提供“零距离”的有效咨询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优化高考志愿填报的方式,比如多批次、多时段填报志愿,填写平行志愿以及未完成计划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方式,为考生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志愿填报机会,降低高分考生的落榜率;继续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残障等有特殊困难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

  五是对违规违法招生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严厉的打击。今年,教育部治理的重点是体制外和计划外的招生,对违规招生实行一律不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实行全口径计划网上实时检测和管理,确保计划安排规范和执行的严肃性;严格规范特殊类型的招生,高职艺术类专业均须按照招生来源计划,同时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对保送生录取,学校要进行必要的文化测试,防止弄虚作假、资格不实情况的发生;公安机关严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非法招生中介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

  另据教育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大力实施诚信高考和“阳光工程”以来,教育部以及监察部、教育部监察局在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方面,也作出了很多的努力,构建了包括集体决策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回避制度、督查工作机制、完整的咨询和举报的受理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等6方面内容的招生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国家招生计划的按时完成,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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