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流程
201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阶段进行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经市教委批准的普通高中美术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等按照批复文件的精神,可参加提前招生录取。未经批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进行提前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要求,可将本校招生总规模的30%列入提前招生。
●“名额分配”录取。全市所有参加“名额分配”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名额分配”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凡被提前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可按照市中招办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录工作。补录只录取参加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
招收未升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进行中等职业教育试点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 择校生发展历程
●上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公立高中之间的学校选择。
●2000年
北京高中收取择校生“合法化”从这一年开始。当年,北京市出台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即招收择校生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原则。
●2001年
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及“三限”政策。
●2002年
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再次发出通知,把“三限”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公立普通高中。
●2003年5月
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6部门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中小学缴费必须全面实行“一费制”,高中实行“三限”政策。“三限”政策迅速推向全国。
●2004年
北京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新政策:分数(20分)和钱数(3万)限制没有变化,扩大了择校生人数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
●2005年
北京市首次把择校志愿统一纳入中考志愿填报,择校生将根据志愿按照分数高低,由计算机统一录取,同时,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然实行三限政策。有的学校,正式生和择校生只差一分。可是一分之差,就得缴3万。
●2010年1月
平谷区宣布,该区示范高中招生时将不再给交择校费的学生留招生名额,按照考生的分数排到满额为止。
●2011年
北京市提出将“三限”政策人数比例限定为18%。
●2012年
北京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提出当年的“三限”人数比例由18%降低至15%。
●2013年
北京市将“三限”政策人数比例再次降低至10%。
●2014年2月18日
北京市教委表示,今年起中考全面取消择校生。
(新京报讯/记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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