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2014年度课题结项评审会在北京召开。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汪鸿雁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课题专家代表万春在会上作了首次课题发布暨2014年度课题评审情况说明并宣读此次结项评审入围课题名单。
为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繁荣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决定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并自2014年7月起首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课题发布、申报和评审工作。
首次课题发布共收到来自全国各级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团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课题申请158份,其中申请2014年度结项78份,2015年度结项80份。经2014年10月立项评审,申请2014年度结项的课题共20项批准立项。经评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孙磊“超前预防视野下少年司法参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探索与实践—以浦东法院”春天的蒲公英“项目为蓝本”、团山东省委任海涛“家庭教育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朱光华“家庭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课题报告—以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亲情修复“矫治项目为例”、团山东省委张涛“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保障支持体系研究”、广西大学张鸿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早期预警研究”、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秦明华“少年司法跨部门合作”两条龙“工作体系的上海模式”、青岛市青少年理论研究会刘黎红“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模式与保障制度研究”、河南省警察学院马新文“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建设研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席建声“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践研究—以上海法院少年刑事审判为视角”、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刘建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贵州大学康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研究”、团江西省委曾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前后的心理干预程序研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冯中华“未成年人在刑事案件中的心理干预机制研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朱妙“刑事一体化视域下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防治对策研究—以2012-2013年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为分析样本”、团长沙市委余晓玲“引入专门学校资源教育矫正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工作模式研究”、浙江省警察学院丁建荣“中韩青少年团伙犯罪现状及其矫治制度比较研究—以浙江省为例”共16项课题中,15项符合结项条件,批准结项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1项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汪鸿雁在讲话中强调,2015年的课题发布工作,要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来做。第一,要继续围绕共青团中心工作,落实中央精神,把握群团工作改革的重要转折点,增强共青团对青年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第二,进一步发挥好团中央作为“预青”专项组组长单位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国家智库建设的大背景,以课题发布为载体,培养、团结和凝聚青少年领域里的专家队伍,使专家队伍成为永不转岗的团干部,通过专家的权威性提高课题发布的品牌影响力和严肃性。第三,要注重对基础理论进行长期规划和研究,加强前瞻性研究,填补理论研究的空白,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第四,通过总结2014年课题发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不断吸引更多权威专家参与。
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团中央等部门有关同志,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代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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