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基础,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为重点,以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为手段,着力加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针对农村地区校点分散、设施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2005年开始以承德市为试点,从科学编制学区建设规划、健全学区内部管理体制、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开展农村学区化管理模式改革,目前全省80%以上的县(市)完成学区改革。针对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存在老校多、布局不合理、优质资源短缺、学校强弱不均、“择校”现象突出等问题,强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责任新体制,探索深化联合校、兼并校、建分校、新建校等四种办学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在石家庄试点推行“学区管理制”改革,以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在同学段组建“紧凑型”学区,积极推进学区内人事、教育教学等统一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缩小区域内校际间差距。
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小学、初中入学一律采取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政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要求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切实保障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每年按照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每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片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开始,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片内小学、初中入学;没有本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入学。秋季每所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入学学生比例分别达到100%、90%以上。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不断加强规范管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学籍注册制度,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全面开通,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出台《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重点查处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完善督办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城市市区优质教育名校进行个别指导、跟踪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实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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