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被叫停 将整改遗留问题
2016-08-03  新华网-新京报  

字体大小:

  近日,教育部等三部门相继发布声明,宣布退出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称中国关工委)牵头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8月2日,记者从中国关工委处获悉,活动已停止,关工委已收回活动办公室公章,并责成其整改部分遗留问题。

  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两年前已叫停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声明称,有人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名义与社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牟利。

  日前,中国关工委发布通告承认,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确有人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名义与社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收取相关费用并产生民事纠纷。对此,中国关工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研究处理,并于2014年7月召开会议,决定停止此活动。此后,这项活动未再继续开展。

  从活动办公室官网上可以看到,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小黄帽工程与校车工程等。通告所称停止的活动包括哪些?中国关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包括小黄帽、校车工程在内的所有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均已叫停,活动办公室官网挂出的河北、河南、江苏、安徽、四川五省的地方工作站(试点),相关活动也均已停止。

  活动办公室正在处理“遗留问题”

  虽然关工委方面已叫停活动,但仍有许多未解决问题。济南市中院几年前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济南一家文化有限公司与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签订协议后,向该办公室支付“赞助爱心款”等共计300万元,由于办公室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公司要求办公室归还此金额。据媒体报道,法院判决下达两年,该公司仍未收到这笔金额。

  此外,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网上挂出的“书画活动”显示,活动时间从2014年启动,到2015年8月结束,这与关工委声明中提到的2014年7月停止活动有出入。

  对此,关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关工委已收回活动办公室公章,责成其整改部分遗留问题,其中包括与济南某公司的民事纠纷,以及2014年7月之前已经启动而不便中断的部分活动。

  ■ 焦点

  三部委能否通过“退出活动”免责?

  律师:退出行为不能避免连带责任的承担

  三部门发布的联合声明称,活动未获该三部门授权,认为所签协议为无效合同或自身与活动无关。

  对此,有网友质疑,三部委并未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没有对安全办公室的日常活动尽到基本的行政注意义务,涉嫌行政不作为。而且以公告方式声明退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以求撇清与活动办公室的关系,“与国家部委的行政职能职责相悖”。

  三部委的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近日表示,作为方便展开具体活动而开设的临时执行机构,活动办公室并不属于国务院管理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活动,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韩骁说,活动办公室的设立依据是三部委会签的文件,因此,参与会签的部门应当对该办公室以部门名义对外进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退出行为并不能避免连带责任的承担。

  活动办公室收“赞助费”是否合理?

  律师:可以收取赞助费,是否合法要看资金用途

  根据上述判决书,济南某公司称向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支付“赞助爱心款”“保证金”等共计300万元。作为公益活动执行机构,活动办公室收取赞助款是否合理?

  韩骁表示,公益活动的目的在于服务社会、促进公益,非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偏离或者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不过,为公益活动的顺利开展而合理收取社会捐赠的赞助费是应有之义。

  韩骁进一步解释,若借合作名义收取额外费用,甚至直接以营利为目的,则违反了开展公益活动的初衷,是不合法的。而具体判断合作费用的收取是否合法、合理,关键要看资金的用途。

  至于政府部门参与公益活动是否合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称,目前法律对政府是否能发起、组织公益活动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政府可以倡导公益性活动,这是其责任所在,但是对于“明知会有利益输送的公益活动”,政府部门不应参与其中。

  邓国胜还说,政府在公益活动中主要起倡导牵头的作用,而受限于其具体的职责与编制预算情况,很少直接作为活动执行的主体,取而代之可能要依靠其他机构,比如事业单位、社会企业等来具体执行。

  ■ 北京落地

  “小黄帽”免费发 校车有暂行管理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1月5日,由中国关工委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人民大会堂正式启动。会上,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主任张明表示,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将借鉴“小黄帽,路队制”在北京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佩戴新型小黄帽。

  记者了解到,1987年时,北京崇文区某小学的50名学生就率先戴上了“小黄帽”。到了1989年,市交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要求各校小学生头戴“小黄帽”排队离校。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小黄帽的概念逐渐弱化。

  区教委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开学时,区教委保卫科还会统计各个小学新生数量,上报给市教委后,再由市教委统一下发“小黄帽”给学生,“但是不强制要求佩戴”,今年的相关工作尚未开展。

  至于中国关工委组织推广的另一项“校车工程”,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2014年时,北京市教委已经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委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校车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不过,有某区教委工作人员介绍,其实目前城区并未大力推广校车,“都提倡就近入学了,校车用处不太大”,他说,反而是远郊区,校车能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市教委知情人士还透露,北京市教育系统在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时,通常与市交通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主题日或者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但各区教委也可自行把握。

  ■ 链接

  活动办公室近年举办的部分活动

  【校车工程】

  ●2011年12月,与中央电视台合作策划采编录制“开往春天的校车”大型新闻公益行动专题节目。

  ●2012年2月,主办首届中国校车发展研讨会暨国际校车展览会。

  ●2012年5月,主办“中国学校交通安全国际研讨会”。

  ●2012年6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平安校车论坛”,开展“我心中的校车”儿童绘画展和平安校车倡议签名活动。

  ●2012年9月,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春暖2012,满载梦想的校车”大型慈善晚会,引导爱心企业捐赠校车累计近百辆。

  ●2013年2月,在南京主办大型群星演唱会,组织捐赠校车仪式。

  【小黄帽工程】

  ●2012年1月,试点启动辽阳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暨小黄帽路队制,中国关工委向该市中小学生赠送1万顶小黄帽。

  ●2012年4月,启动江苏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代表赠送交通安全标志帽及向爱心企业授牌。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公示
·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共有塑胶跑道68792块 已铲除93块
· 全国中小学开学主题聚焦抗战胜利70周年
· 教育部:2015年基本完成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
· 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深圳开幕
·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网络教学环境初步建成
· 第八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决赛
· 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启动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
· 教育部关于退出中国关工委发起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声明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