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效果之所以不如人意,定位失当大概是重要原因之一。
很明显,在许多“减负”倡导者或实践者那里,“减负”被当成了目的:“减负”就是为了“减负”,至于“减负”之后学生的生活到底有多少实质性变化,教育有何根本改善,他们并不关心。“减负”的目的真的就在“减负”本身吗?“减负”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已成为中国基础教育之痼疾,故“减负”的目的是要改善我们的教育,使之更有利于儿童的健全发展。换言之,“减负”的目的在“减负”之外,而不在其本身。
将“减负”本身当作目的对待,表面上很重视“减负”,实则给“减负”带来许多负面影响。首先,它很容易使人们对学生的“学习负担”作形式化理解,似乎书包轻了、作业少了,学生的负担就轻了。实际上,学习负担主要是学生个体对来自各方面的学习压力的一种主观评判,“减负”的根本是要从心理上真正减轻学生的负担。其次,它使人们只关心学生原有课业负担的数量上的减少,似乎数量减少了,目的就达到了,至于学生学习负担的结构性失衡和学生发展的不完整性,学校并不重视。这使“减负”面临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强大阻力。其三,将“减负”当目的,往往使行政命令成为推进“减负”的主要力量,急功近利,试图一蹴而就。而事实上,“减负”是一个伴随着教育观念转变的长期过程,且需以学校和教师的自我约束和积极努力为前提。行政干预只是从外部植入的一种强制力量,行政命令越具体、越权威,就越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相反,将“减负”定位为改善教育的一种手段或一个切入点,将使人们祛除形式主义,时刻牢记“减负”的根本目的,从而为“减负”找到真正出路。根据这一思想,我认为,以下三点对提高“减负”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首先,“减负”要关注学生生活的改善,为学生构建一种全新的、完善的生活。人的发展源于人的生活,人的发展的完整性取决于其生活的完整性。“减负”之所以会成为中国当代教育的“真”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过重的学习负担损害了学生生活的完整性,阻碍了学生的健全发展。有鉴于此,学校不仅要关注学生的未来生活,而且要关注其现实生活;不仅要关注其理性认知生活,而且要关注其审美、道德及情感生活;不仅要关注其学校生活,而且要关注其家庭生活。对未来生活的过分关注,必然伴随着对现实生活的漠视,儿童扮演着成人,生活在一个陌生的、虚幻的、他们无法理解和感悟的成人世界里,失却本该属于他们的童年与欢乐。理性生活虽然是人类生活中表征人类本质属性的重要部分,但它绝非如古希腊思想家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人类生活的全部。情感、道德和审美生活同样是人类完满生活的重要内容。从中国学生的精神生活看,认知负荷确实当减,但情感、道德、审美等方面非但不能减,反而要大大加强。只做“减法”不可能改变学生精神生活的片面性。
其次,“减负”应以“增效”为前提。这里的“增效”,是指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减负”不能以牺牲教育质量为代价,而如果学生的课业负担减轻了,课堂教学效率又没提高,教育质量下降就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我们改革现行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尤其要强调教师深入研究教法,大幅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做到让学生学得少、练得少但又学得好。这是“减负”之后仍可“增效”的重要保证。
最后,“减负”不可急功近利,定时间、定任务,而应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稳步推进。行政干预在启动“减负”时虽然是必要的,但绝不能成为推动“减负”的最终力量。只有当学校真正认识到现行教育的缺陷以及通过“减负”纠正这些缺陷的必要与可能时,“减负”才能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和积极要求,从而获得真正的原动力。也只有这样,“减负”才能达到改善教育的最终目的。(摘自:《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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